中國奧園、奧園健康公告調查結果:銀行貸款結余30億少報為3億
10月4日,中國奧園、奧園健康雙雙發布公告稱,于10月3日,奧園健康調查委員會所委聘的調查公司分別就奧園健康前核數師日期為3月25日的函件中所載的資金往來的首兩項事項及指控事項出具兩份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載列(其中包括)調查公司就有關資金往來及指控事項所作的主要調查結果。
有關集團銀行貸款的指控,即(i)銀行貸款合約,銀行借款顯示為3億元,而非30億元及(ii)在上述銀行貸款審核確認函中,將銀行貸款結余30億元少報為3億元。調查公司將集團于2021年12月31日賬簿及記錄與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獲得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的征信報告進行比較。集團賬簿及記錄之間錄得尚未償還貸款金額與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征信報告并無重大差異。
有關集團未披露為母公司集團提供總額為40億元的財務擔保的指控調查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獲得的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的征信報告以及截至2022年5月17日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未發現任何與供應商有關的記錄。根據調查公司所進行上述程序(不包括查閱母公司集團供應商名單或與中國奧園供應商面談或向母公司集團供應商傳閱確認書)以及公司提供的資料,調查公司并未注意到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與其供應商之間存在任何擔保合約。
有關利用集團資金支付本集團一名管理層個人費用的指控根據對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的賬簿及記錄以及經選定銀行賬戶的審閱,據悉,于2021年1月至9月期間,集團三間附屬公司向一名管理層秘書的個人銀行賬戶支付總金額人民幣12萬元。與上述付款有關的審批文件表明,該筆資金乃用作購買酒品的報銷,屬業務接待的一部分。除了上述秘書購買的酒品外,根據對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的賬簿及記錄以及經選定銀行賬戶的審閱,調查公司并無注意到其他報銷或支付予管理層個人賬戶的款項。
有關樂生活分公司于九臺農村商業銀行的5億元未記錄銀行貸款的指控調查公司于公司經選定附屬公司及分公司的征信報告中并未識別到名為九臺農商銀行金融機構。調查公司注意到,于2021年6月至12月期間,實體F為一間實體及實體G提供若干存款質押。包括:(a)于2021年6月至9月,總金額為5億元的存款質押涉及實體H(作為借款人)及銀行A(作為貸款人)。由于實體H按時償還貸款,故銀行A向公司解除總金額為人民幣500百萬元的存款質押;及于2021年8月至12月,總金額為6.5億元的存款質押涉及實體G(作為借款人)及銀行B。由于實體G僅按時向銀行B償還1.48億元,故銀行B向本公司解除相關存款質押金額,而余下總金額為約4.96億元的存款質押由銀行B強制執行。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由4月1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起于聯交所暫停買賣,并將繼續暫停直至(其中包括)本公司符合復牌指引中所有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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