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刷單遭“秋后算賬”:商家被要求自查三年補稅
聯商網消息:近日,有多個電商平臺商家反映,近期收到當地稅務部門通過電子稅務局發送的“風險自查提示”,提醒自身存在少記營業收入風險。
同時,稅務部門還要求這些網店企業自查3年以來存在的漏報問題并補繳稅款以及滯納金。
相關報道顯示,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業,一次性按照支付寶進賬額度補稅。
直指偷稅漏稅
據澎湃新聞報道,一位健身器材網店店主展示的“風險自查提示”,該提示主要是提醒商家存在網上銷售商品少記營業收入的風險。
具體來說是指在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開設網店的企業,其向稅務部門申報的銷售收入與電商平臺所統計的銷售收入差異較大,需要補繳營收差額所產生的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
值得注意的是,“風險自查提示”所提及的數據分析時間范圍是2017年至2019年,也就是說,網店商家要自查3年以來的營收漏報風險,并補繳相應稅款。
因為網店均采取線上方式經營,其真實銷售收入數據只有平臺和店鋪自己掌握;另一方面,網店上報稅務部門的銷售收入往往只是開發票的那部分收入,而絕大部分消費者是不要求店家一定開票的,差值由此產生。
對刷單亂象“撥亂反正”
實際上,針對電商領域多年“刷單”頑疾,國家已經從政策層面對行業亂象進行了撥亂反正。
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落地實施。作為國內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針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等行業亂象都作出了相關規定。
在行業越來越規范的同時,電商法相關規定也對電商平臺應該承擔的具體責任進行了規定。有業內人士表示,電商法實施之后,對刷單、炒信行為會有更嚴格的規范。還有業內人士稱,對電商法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落實,一是按照法律規定開展合規性審核;二是積極履行平臺責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三是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
實際上,早在2017年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水軍”等不法經營者將受到嚴厲處罰,標志著國家已經形成治理刷單炒信行為的法律治理體系。
電商稅務問題迎來解決曙光
據了解,近年來,稅務局通過網絡爬蟲等技術提高了大數據稅收治理水平,同時加強了與電子商務平臺公司的合作,獲取了平臺銷售收入統計數據,從而使用大數據比較分析,發現該公司可能存在逃稅問題。
現在,稅務部門完全有條件獲得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等電商平臺的數據。網店的銷售收入等數據,盲點已經被消除。
通過大數據對網店進行強有力的監管,帶來的影響是深遠的。因為網店的種種偷稅、漏稅行為都一目了然,電商領域不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使用普通發票,如果網店存在虛開、掛靠代銷等問題,都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至于刷單等,也將變得更為困難。
隨著國地稅合并、金稅三期上線、個稅改革、《電商法》實施、銀行與稅務部門數據聯網,電商的稅務問題是遲早會解決的問題,加之目前直播帶貨,網絡銷售的不斷火熱,為了整頓和規范行業發展,規范電商經營,維護消費者權益,避免國家稅收流失,電商行業會得到稅務方面更多的關注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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