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改造并不是盲目的,它是有據可循的,發達國家的城市化進程比較成熟,對舊城改造的經驗也比較深入,加之我國國內的城市化行情,一鴻城市改造研究中心認為舊城改造可以總結三種模式,以供參考。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舊城改造可以采取三種不同的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對歷史文化街區、建筑的整體保護,這是舊城改造的重點之一。城市建設與城市歷史文化傳統的繼承和保護之間,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對立的,而是相互關聯、相得益彰的。我們在舊城改造中對歷史文化遺存應當進行合理保護、有效適度開發,發揮出城市文化的強大積聚效應,展現城市文化的獨特魅力,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
舊城改造的第二種模式是部分地區整體拆除。對保留價值的建筑,就可以采取整片拆除的方法,一方面可以重新整體規劃,整體打造,另一方面要搞好被拆遷戶的安置,要解決群眾的住房問題,切實改善住房條件,這也是打造城市形象、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表現。
第三種是部分拆除部分保留的模式,這種情況在舊城區比較普遍。建筑的使用年限,長則三四十年,短的只有數年時間,如果在舊城改造中統統拆除,必將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因此,我們應該對有使用價值的建筑進行舊房整治和管網配套以繼續保留使用,對舊城區中破爛不堪、安全隱患嚴重的棚戶區建筑,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目前,在全國范圍內的舊城改造幾乎都是整片拆除,采用這種部分保留部分拆除重建模式的城市和地區較少。如果全國能保留成百萬、上千萬平方米的舊房,將節約非常可觀的資源和建設資金。
從以上我們不難發現,舊城改造的模式可以分為整體保留歷史建筑,部分地區的建筑進行整體拆除,已經保留或拆除部分建筑三種模式,在舊城改造的過程中我們應遵循和學習這三種模式,使舊城改造更好的為城市化進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