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從95年開始,年僅22歲的打架祖師爺王海就在北京各大商場購假索賠,50天時間獲賠償金8000元(當時北京人均工資600余元),8000元相當于北京人一年的收入。隨后全國各省市職業打假人不斷涌現。在人民眼中,他們是“英雄”也是“刁民”,甚至于“黑道人物”。20年過去了,在爭議聲中,這批職業打假人有的偃旗息鼓、退出江湖,有的仍然單槍匹馬、孤軍奮戰,還有的則合縱連橫,成立了專業公司。
很多商場看來“他們是在借機敲詐”,令人頭痛!我曾同北京一家折扣商場高層溝通過這個話題,在他看來這些人在購買問題商品后,都先給商場打電話要求“私了”,“其實就是為了要錢”!
“以假打假”,職業打假人利用法律空白和商場息事寧人的心理獲得灰色收入。購假之后90%以上的職業打假人都會與商場“私了解決,如果商場不愿慣著這種現象,則會以暴制暴,職業打假人會去工商舉報,或到法院起訴。商場也愿意和氣生財,但有顧慮一旦妥協后會多次再發生這種現象!
當要求“私了”時,職業打假人往往會開出高于商品價格幾倍的索賠額,有時還會拋出“讓媒體曝光”等帶有威脅性的語言。而出于聲譽考慮,如果商品真的存在瑕疵,商場也不愿意鬧到法院,通常都會選擇“私了”。“他們就是在借機敲詐,而且是以此為營生�!�
據不完全統計在北京,每年此類訴訟不少于三十多起。在這個招商困難的環境中,商場和入駐品牌的博弈原本就是個大問題,將被打架的風險轉嫁給品牌,商場也會顧慮招商困難、品牌流失、空置率高等事實,尤其是一些小商場、私人商場更為嚴重!
對于打假人來講“職業打假”也確實能夠帶來一定的收益,原高于從事這個職業人素質所應獲得的薪水,可以用“可觀”來形容!
職業打假人本身的打假技能、手段以及對消費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掌握也隨著20年的成長變得更加純熟。當然無論職業打假人 的動機如何,一個個鮮活的案例卻潛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改變著消費市場格局,同時對我國產品質量、消費領域的立法、執法也起到了彌足珍貴的完善作用。另外一種聲音是,消法的目的在于保護受欺詐的消費者�!爸儋I假”者主觀上并沒有受到欺詐,本質上也成了一種營利行為。保護這種利益,不符合消法的立法目的。但現實情況是,在具體的個案上,要證明“知假買假”很難,所以只要是產品確實存在問題法院一般都會支持。
20年過去了,當年以“打假第一人”而為大眾所知的王海,如今還戰斗在“打假”第一線上。20年過去了,王海厭倦了別人給他戴的各種帽子,他更愿意用交易和成本來描述自己的打假生涯,他說:“打假從來和正義無關,賺了錢才能高尚�!�
王海,將“打假”這個職業做了整整二十年。這是一種機制、體制、現實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