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電器股份關于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的公告
來源:
聯商網
2006-08-15 13:5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6]21號文核準,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發行了2,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經江蘇天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天衡驗字(2006)37號驗資報告》驗證,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于2006年6月20日全部到位。
為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公司及保薦機構――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近期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樓支行、中國光大銀行南京分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營業部(以下統稱為“商業銀行”)簽訂《三方監管協議》,協議約定主要條款如下:
1、公司將存放在商業銀行的募集資金集中存放在一個專用賬戶中。
2、公司一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總額的百分之五的,公司及商業銀行應當及時通知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可書面授權其保薦代表人憑其身份有效證明隨時到商業銀行查詢公司募集資金專戶資料。
4、商業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長江巴黎百富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對賬單或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其查詢與調查專戶資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終止協議并注銷在該銀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
特此公告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