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贈券類同于“雞肋”
“滿300送100”, “滿200送50”……商場的贈券之風日漸吹到餐飲業。然而隨著餐飲業競爭的激烈,部分餐館利用贈券吸引顧客的同時,存在虛假甚至誘導的嫌疑,不少消費者感慨,餐飲贈券已成為“食”之乏味棄之可惜的 “雞肋”。
眼下又到一年一度的年關了,各個商家更是絞盡腦汁想方設法獲取最大的利益,常見到報紙上還有各家店門前的橫幅標語上的廣告語讓人心動,“滿300送100,”“滿100送100,”的廣告語比比皆是,我也曾為這些廣告心動過,有一次見到一個不錯的火鍋店打著“滿100送100”的招牌,幾個要好的朋友一起去吃了一次,吃完后結賬才發現遠不是那么一回事。首先是送券的價錢上,列出一大堆的這不算在內那也不計算的條款,這也就算了,游戲規則是商家定的,作為消費者只有服從的份,再說已經吃完了,能有點贈券拿到走人算了,就算上當受騙也只好認了,然而,在使用這些贈券時,商家又設置障礙訂制了許多使用的條條框框,比如,一家火鍋店雖說是“滿100送100”,可是這送的100元贈券,一次只能使用50元,也就說你想要把這100元贈券給用完,至少得來兩次,就火鍋來說,一個鍋底就要50元這樣你花的錢只怕不是一個50元或者100元就能解決問題的,其實在使用贈券時期,商家的火鍋底本來就是免費的,等于說使用這些贈券根本就沒有優惠,只是商家廣作宣傳玩的一些伎倆而已。
餐飲業的競爭本來就非常激烈,商家要想用“滿多少送多少贈券”的手段來欺騙顧客是行不通的,也許會贏得一些暫時的利益,但會帶來消費者更多的反感,本意是想獲得回頭客,不切實際的宣傳只會適得其反,有的限定了贈券的使用時間,有的在贈券上不注明過期的時間,只是簡單蓋上一個時間的印章,用這樣的手段更會讓消費者厭煩。本想還有一些茶館的贈券朋友們想一起去喝喝茶,發現贈券上只有一個時間打電話問之,告知已經過期,大家只好放棄這樣的行動。
商家這樣的作法,避實就虛搞噱頭,不明確告訴其贈券過期時間,甚至不告訴贈券消費的范圍,人為設置門檻兒限制贈券的消費,藏“貓膩”,這樣的贈券已經味同“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上當受騙也只限于一次,說實話對于上過一次當的那家火鍋店,我從此以后再也沒有進過該店的門,就連朋友們說是要去哪里吃火鍋時,我也會告訴朋友們不要去不誠信的店家。如果商家一而再,再而三的玩這種老套的把戲已經過時了,希望商家誠邀四方客,廣開迎客門,一定會迎來各方的消費者,誠信才是贏利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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