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熟食沒有標識 北京樂購銷售過期熟食

樂購超市出售的標識混亂且已過期的白蒜香腸
日前,本報接到消費者李女士的投訴,反映她于2008年2月15日在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百子灣的樂購超市大城東店購買的熟食豬耳朵變了味。2月15日下午,李女士跟著老公拿著拿著變味的豬耳朵去超市討說法,卻碰一鼻子灰。
李女士還介紹到:“這樣的事情在該超市已經發生多次了,而且該超市還在銷售過期的火腿。”
大多熟食日期不清
在李女士的指引下,記者來到樂購超市二層最里邊的熟食區,在熟食區中心段的一個柜臺前,記者隨意拿起一個由天津市國順肉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蒜香腸,在商標處看到保質期為15天。在該標簽上打印的生產日期是2008年1月21日,如果按15天的保質期算,到2008年2月5日就已經過了保質期。可是,在該白蒜香腸的另一處還有來自樂購超市出示的標簽上寫有“貴賓白蒜腸”下面附有的包裝日期卻是:“2008—02—16保質期至2008—02—17單價為27.60元”的字樣。從生產日期看,該香腸已經過期10多天了。
和白蒜香腸一塊堆放著的是大量的天津市和順合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意來祥”牌精肉拐頭火腿,在這些火腿的包裝上顯示,有的生產日期為2007年12月21日,保質期為60天;有的生產日期為2007年12月17日,還有2008年1月3日等不一樣的多個生產日期。還有的火腿標簽已經被里邊滲出的油膩浸泡,根本看不清日期。
在樂購超市熟食區的一些火腿中,有近三分之一的火腿從橫段面被切成兩塊、三塊,在這些切成塊的火腿腸中,有一些根本看不到原生產廠家的標簽,有的切割后的只剩下半截商標,也不能完整的看到原始的生產日期。只在臨時外包的一層保鮮塑料膜上貼有樂購超市統一標簽,包裝日期為2008年2月16日保質期至2008年2月17日。從這些被切開火腿的橫斷面上,明顯的看到有腐爛的水質樣的粘性物存在。
在這個柜臺,記者故意拿了兩塊變質較嚴重的火腿讓促銷員打包,促銷員則對記者說:“甭要這個,拿整的沒切開包裝的。”記者以價格便宜為由,執意要拿已選好的火腿時,促銷員則回答到:“隨你吧,回去保證你看了就知道好壞了,我保證不騙你。這個切開這么長時間,肯定不如沒有開包裝的。”
促銷員看說服不了記者,帶有無奈的口氣,將記者已選好的火腿過秤裝袋。
在該柜組的西南角擺放的是河北省大廠回族自治縣躍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躍華蹄子”,原價24.80元,現價17.90元,旁邊直徑40厘米大小的盆里放著作碎的蹄筋,記者聞了一下已有嗆鼻的醋味,在該產品的包裝上同樣沒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緊挨“躍華蹄子”擺放的是北京大三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大三環紅酒悶鴨”,并標有原價27.6元、現價20.08元。和“大三環紅悶鴨”一塊擺放著的是用保鮮膜裹著的熟食鴨。上面沒有任何有標志性的標簽。記者問柜臺的促銷員,回答是這樣的:“這個是今天剛從廠家送過來的,新鮮的食品。”與“三環紅悶鴨”同一個價格。那么,對于這些沒有任何標簽的熟食,也沒有任何權威數字來證明有效期的商品,在“樂購”超市大肆出售。當然,消費者在買到該類商品的時候,售貨員會通過稱重打印出惟一能證明該食品在“樂購”購買的一個憑條。同樣,包裝上的日期是:“2008年2月16日有效日期2008年2月17日”的字樣。
超市:“過期產品只管退貨 沒有責任”
記者以消費者的名義來到樂購超市二樓西南角的服務臺,把記者看到情況跟自稱專門負責售后工作的工作人員說明后。對方要求看購買的商品,當對方看完由天津市國順肉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北京白蒜香腸后,用計算器算過后說,“沒有過期,怎么過期了呢。”
記者隨即解釋:“如果產品標簽上注明的生產日期與保質期若準確的話,該商品已經過期10多天了。”對方馬上答復到:“這樣我們只能以消費者的相關規定來對所購物品進行退一賠一。”當記者問到超市為什么多數熟食存在質量問題?超市在食品質量方面是如何管理的呢?對方卻回答到:“這方面我不負責,也不知道誰負責。”
記者手記:
走出樂購超市,記者的心情顯得十分沉重,對超市銷售的商品不免有些擔心。超市,作為廣大市民惟一信賴、購物有質量保障的場所,竟然存在著這樣嚴重的質量問題。消費者花比市場上同類商品高于10%的價格到超市購買商品,為的是商品的質量能夠有保證。
樂購超市作為一家全國性的大型連鎖超市,難道就以一個統一的標簽、包裝日期的促銷方式來代表“樂購”的形象,忽悠消費者嗎?同時,作為食品的生產廠家,要想讓企業能夠長久立于不敗之地,只有講誠信才會走得更遠!
(中國民營經濟周刊網絡報 記者 張社旗 武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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