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好又多購物卡余額莫名“蒸發”
今年6月以來,溫州好又多超市銷售的購物卡出現余額不正常丟失的現象,一時間,好又多“卡吃錢”事件鬧得沸沸揚揚。通過調查,此案嫌疑人開始浮出水面。但因證據不足,嫌疑人有了,案卻立不了,好又多“卡吃錢”真相調查又陷入了僵局。
超市管理存在漏洞
7月2日,為了揭開好又多超市“卡吃錢”的真相,記者首先找到曾經參與調查此事的鹿城區消費委秘書長盧放。
今年6月以來,鹿城區消費委大南(小南)分會陸續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溫州好又多超市銷售的購物卡余額存在不正常的丟失現象,一位鄭女士5000元的購物卡在消費時余額顯示為3000元,另有一位張女士1500元購物卡在消費時余額顯示竟為0元。此后,好又多公司對其在溫三家超市進行調查,發現異常卡現象都出現在好又多超市鴻锳店,共有價值16120元的購物卡余額出現異常。
“事件的具體真相因為警方沒有立案,目前不得而知。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幾起事件并非公司行為,而是相關員工的個人行為。事情之所以發生,主要是好又多超市內部管理上存在漏洞造成的。”盧放說。
參與事件調查的鹿城工商分局大南(小南)工商所副所長湯聚力印證了盧放的說法。
湯聚力透露,這個漏洞主要是超市擁有取消購物卡的權利。據介紹,由于程序問題,消費者當天在超市購買的購物卡必須等到次日才能使用。而超市是可以取消購物卡的。從購買到使用,需要一天時間。這一天,作案者可以銷掉購物卡的原先記錄,隨意更改卡內的金額。
作案者深諳市民送禮心理
湯聚力認為,這次私吞好又多購物卡內部金額的作案者,除了掌握企業管理上的漏洞外,能成功得手的原因還在于作案者深諳溫州市民的送禮心理。
“溫州人講究人情,購物卡風行的原因在于送禮的需要。”湯聚力說,在中國式的送禮傳統中,送購物卡給別人時很少會把里面的金額透露給對方。按照這種思維習慣,卡上的錢有所改動,收卡的人通常也不會發覺。因此,這就給作案者帶來一個可趁的機會。
從好又多超市在溫州最先發生的兩起“卡吃錢”事件上看,投訴者之所以能夠發現,都算是“特例”。湯聚力分析說,像卡上5000元被蒸發了2000元的鄭女士,這張卡是親戚送的,隨卡還附送了發票和銷售單兩份憑據,使鄭女士在刷卡消費時能發現這一“黑洞”;張女士的卡是女兒過生日朋友送的,作案者太貪心,把卡上的錢吞并一空。“試想,生日禮物送張空卡,可能嗎?”由于發現及時,鄭女士和張女士都從好又多公司方面得到了相應的賠償。
嫌疑人有了,案卻立不了
那么,到底是誰炮制了“卡吃錢”事件?7月3日,溫州好又多百貨有限公司溫州區公共事務部長周全透露了相關細節。
周全稱,目前好又多圈定的作案嫌疑人系好又多超市鴻锳店團購部門的一位20多歲的男性員工。此人在今年5月底因違反公司相關規定,已離開公司回北方老家。“作案者主要是盜用主管的代號取消購物卡從中套錢。從目前被盜走的16120元上看,似乎每一筆都和我們懷疑的那個員工有相應的關系。另外,在團購部門錄像監控中還發現一個他把退回的錢裝進自己口袋的鏡頭。”
據悉,出售購物卡是溫州超市業銷售的一大渠道。在“卡吃錢”發生之前,好又多超市鴻锳店一個月就能賣出幾十萬元的購物卡。眼下,好又多超市鴻锳店客服處處長陳聰直言購物卡不好賣,每天來查卡的人多,買卡的人少。
周全說,好又多購物卡在溫州面市也只有一年時間,自從“卡吃錢”事件發生后,好又多針對企業管理上出現的漏洞,已經作出許多整頓和應對的措施。為了澄清事實,公司曾幾次向鹿城警方要求立案,但警方以證據不足沒予接受。
警方為何不予立案?記者隨后從鹿城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得知,目前好又多提供的所有購物異常卡被盜的16120元中,只有5000元有證據。而按照非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侵占罪,提供證據的侵占金額至少要達到15000元,所以無法立案。
好又多“卡吃錢”真相調查陷入僵局,浙江金克明律師事務所主任金克明律師認為,為澄清事實需要,好又多公司可與嫌疑對象打民事訴訟官司,也可向檢察院提出申請,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另外,對市民購買購物卡這種預付式消費方式,盧放也提出了一些建議。盧放說,選擇預付式消費,消費者預先向經營者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然后分期、分批實施消費。這種消費方式眼下越來越多見。但是,由于經營者誠信意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等因素影響,預付式消費存在潛在的風險,消費者如何應對和防范預付式消費風險已成為一種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6月26日,就在好又多“卡吃錢”一事發生后,鹿城區消費委發布了2008年第3號消費警示,提醒溫州廣大市民對購買預付式消費購物卡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溫州網 記者 藍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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