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電器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08年7月14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通知,2008年7月17日上午9時整以通訊方式召開。公司應參加表決董事9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全體與會董事經認真審議和表決,形成以下決議: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一致通過了《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08年7月修訂)。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08年7月修訂)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一致通過了《關于修改<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議案》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規定,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關條款作如下修改:
1、原第四章第五節第七十二條“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將其買賣計劃以書面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當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項等進展情況,如該買賣行為可能存在不當情形,董事會秘書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擬進行買賣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并提示相關風險。”
修改為: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在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前,應當將本人及其配偶的買賣計劃以書面方式通知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應當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項等進展情況,如該買賣行為可能存在不當情形,董事會秘書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擬進行買賣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并提示相關風險。”
2、原第七十五條“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4)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修改為: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4)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修改后的《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一致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1、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市場主體注冊號編制規則》(GS15-2006)規定,企業注冊號相應更換,故需對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第一章第二條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經江蘇省人民政府(蘇政復[2001]109號)批準,由原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設立。公司在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號3200002100433。”
修改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經江蘇省人民政府(蘇政復[2001]109號)批準,由原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設立。公司在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號320000000035248。”
2、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公司經營范圍進行了分類登記和用語的規范登記。故需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二章第十二條“經依法登記,公司經營范圍是:家用電器、電子產品、辦公設備、通訊產品(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除外)及配件的連鎖銷售和服務;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系統集成;互聯網信息服務(按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經營);百貨、自行車、電動助力車、摩托車、汽車(小轎車除外)的連鎖銷售;實業投資;場地租賃、柜臺出租;國內商品展覽服務;企業形象策劃;經濟信息咨詢服務;人才培訓;商務代理(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音像制品直營連鎖經營,普通貨運,倉儲(危險品除外)。微型計算機安裝及維修項目、微型計算機配件及軟件銷售的服務。以下經營范圍限指定的分支機構經營:電子出版物、國內版圖書、報刊零售。”
修改為:
“經依法登記,公司經營范圍是:
許可經營項目:互聯網信息服務(按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經營),音像制品直營連鎖經營,普通貨運。以下限指定的分支機構經營:電子出版物、國內版圖書、報刊零售。
一般經營項目:家用電器、電子產品、辦公設備、通訊產品及配件的連鎖銷售和服務,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系統集成,百貨、自行車、電動助力車、摩托車、汽車的連鎖銷售,實業投資,場地租賃,柜臺出租,國內商品展覽服務,企業形象策劃,經濟信息咨詢服務,人才培訓,商務代理,倉儲,微型計算機配件、軟件的銷售,微型計算機的安裝及維修。”
3、公司已經于2008年5月22日實施完成200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公司股本總數相應的發生了變化,故需對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第三章第十三條:“公司的股份總數為144,150.4萬股,每股面額為人民幣1元。”修改為
“公司的股份總數為149,550.4萬股,每股面額為人民幣1元。”
(2)原第三章第十四條:“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44,150.4萬元。”修改為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49,550.4萬股。”
(3)原第三章第十九條:“公司股份全部為普通股,共計144,150.4萬股。”修改為
“公司股份全部為普通股,共計149,550.4萬股。”
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規定,公司須在章程中明確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六個月后十二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數量的比例不得超過50%,故需對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第三章第二十八條后增加“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申報離任六個月后的十二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
該議案將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東大會審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一致通過了《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治理整改情況說明的報告》。
具體詳見公司2008-033號《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治理整改情況說明的報告》。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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