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分類擺放,你做到了嗎?
來源:
趙成林
2009-03-17 11:56
就藥店來說,要嚴格執行藥品分類管理,首先要做到藥品分類擺放。一般來講,藥店要時時做到非處方藥區只能擺放帶有OTC標識的非處方藥,沒有OTC標識的藥品都應擺在處方藥區。并時時做到分類擺放,不串區不串貨位才行。
筆者最近隨公司質管部,檢查所屬門店的藥品分類管理時,發現情況不容樂觀。多數門店都存在藥品分類擺放“串貨”現象,即把帶有OTC標識的藥品擺放在處方藥區里。究其原因,一是同一藥品,因生產廠家不同,就有帶OTC標識及不帶OTC標識的現象。二是就算是同一廠家同一產品,因為在OTC品種報批之前,最小包裝是不能標示OTC標識的,因此,由于進貨渠道及時間差等原因,在一定的時段內,就會有同一廠家同一產品出現OTC標識時有時無的現象。
大多數藥店都是把責任區按人頭分配,由此可見,營業員作為藥品分類擺放的責任人,要養成時時理貨的好習慣。一有銷售閑暇時間,就要一個一個品種地查看,要習慣成自然才行。特別是OTC柜臺,不僅要清查不帶OTC標識的藥品,還要清查混在其中冒充藥品的非藥品。比如復方黃松洗液,160毫升包裝的,就是非處方藥并帶有OTC標識,而大于這個容量的包裝則是非藥品。
由此可見,OTC柜臺的責任人不但要嚴查標識,還要警惕冒充非處方藥的非藥品。再者,處方藥區的責任人一定要嚴防標有“OTC”的藥品,進駐“Rx”區域。這是規范,也是紀律,一點也馬虎不得,藥店的質量管理員和店長也要盡職盡責地檢查監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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