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書店營銷等同于活動
來源:
黃銘馨
2009-03-17 14:47
其實營銷的概念很大,書店應該想方設法地拓寬思路,做“大概念”的營銷。何謂大概念的營銷?個人認為,只要思路、做法拓展了市場、做到了銷售,那么這種想法和做法就屬營銷范疇。與客戶的聯(lián)系是營銷,采取什么措施增加客戶的信任度、依賴性也是營銷。哪怕只有1/10的客戶在有圖書需求的時候依賴于書店,書店營銷就成功了。或許可以這樣說:我們的服務即是營銷。服務是通過營銷個人來營銷書店品牌,再達到營銷我們的商品。因此,與客戶日常接觸、公關、回訪、需求調查等都應該是營銷范疇。
個人認為,還應提倡一種本崗位營銷。何謂本崗位營銷?舉個例子,無錫圖書中心員工江為民是一位普通營業(yè)員,但他非常熱衷于本崗位營銷,只要看到讀者在某種書前停留的時間稍長,他就會主動上前介紹圖書及相關圖書。他曾經(jīng)在一個夜市上,通過口頭介紹的方式,向30多位讀者推銷系列健康養(yǎng)生書,也有一天在柜臺前通過介紹帶動上萬元連環(huán)畫銷售的成果。江為民表示,看到讀者被他說服并且購書的時候,他有莫大的快樂。他享受這種與讀者交流的過程,享受這種營銷的過程。因此要鼓勵書店門市員工“活潑”起來,勤于與讀者交流。與客戶的交流就是營銷,這不僅是對書的營銷,更是對書店品牌的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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