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家樂福青年店食品過期 被訴10倍賠償
在家樂福青年店買到過期食品,沈陽市民蘇先生決定按照《食品安全法》“假一賠十”的規定索賠,但對方則堅持“退一賠一”。
由于雙方遲遲不能達成一致,蘇先生將家樂福青年店告上了法庭。
買到過期食品索賠1026元
昨日,市民蘇先生拎起一大包過期食品,氣憤地說,7月初他到家樂福青年店購物后,發現購買的6盒松花蛋和3盒奶酪為過期產品,總價為102.6元。
蘇先生隨即與家樂福青年店客服部取得聯系,要求超市方面按照食品原價的十倍金額也就是1026元進行賠償。
“我的要求并不過分,《食品安全法》規定‘假一賠十’啊!”蘇先生說。
家樂福稱只能“退一賠一”
超市給蘇先生的答復是:只能“退一賠一”。
“客服人員說過期食品沒有給我帶來人身傷害,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賠償,只能按照《消法》的規定賠償。”蘇先生說,等了一個多星期,家樂福青年店未給他一個滿意的答復。
7月15日,他向沈河區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要求家樂福青年店按“假一賠十”標準賠償,法院受理了這起民事糾紛案件。
昨日,對于蘇先生的“維權行動”,家樂福青年店相關負責人高女士表示,超市方面只能接受。
過期食品賠償標準挺模糊
“過期食品的賠償標準比較模糊,是否應該按照‘假一賠十“來賠償值得探討。’昨日,本報法律顧問姜乃芳律師表示,《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消法》的規定有些沖突,對于過期食品,消法規定是雙倍賠償,而《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這個案子法官的自由裁決權很大,可以依照《消法》,也可以依照《食品安全法》。”姜乃芳說。
沈陽市消協相關人士表示,因為過期食品沒有造成人身和財產的損害,賠償標準難定,可“假一賠十”,也可進行雙倍賠償。
十倍索賠的不太多
消協
《食品安全法》實施一個多月,消費者對十倍索賠仍感到陌生,真正找到消協或者工商部門進行調解和咨詢的并不多。
記者從沈陽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索賠的不多有幾個原因,一是商家自己就消化了,進行了十倍賠付,二是有些消費者對這個規定仍然不熟悉,三是食品的標的額一般比較小,十倍賠償金額也不大,不少消費者就不愿意麻煩了。”
經過沈陽市消費者協會調解的案例中目前還沒有成功的,“有一些投訴到我們這里的,都是沒法認定或者證據不足的,這種案例沒法進行調解。”
沈陽市12315指揮中心相關人士也告訴記者,雖然有人進行咨詢和投訴,但并不是很多。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相關人士則表示,他們只有極少幾個調解成功的案例,比如某知名飲料企業的飲料發生脹瓶,被一位消費者投訴,“因為是大型企業,調解起來比較容易,他們很自覺地賠償了十倍。”
哪些情況可十倍索賠
解惑
究竟買到什么樣的產品才能要求十倍賠償呢?
據了解,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這里面其實不光是‘假一賠十’,假冒偽劣等各種類型都應該執行十倍賠償的規定。”省消協相關負責人說,只要購買憑證齊全,證據齊全,消費者都可以提出十倍索賠。如果商家不同意,消費者可以向消協或者工商部門要求調解。
沈陽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院長岳喜慶表示,何種情況可以進行十倍索賠,法律規定仍然比較模糊,希望有更細致的補充。
記者還關注了《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各超市的執行情況。
“其實我們超市已經有過十倍賠償的先例了,在《食品安全法》剛剛實施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沈陽市沈河區一家大型超市相關負責人說。
不過,并不是所有的情況超市都會進行十倍賠償。“一般我們也會進行分辨,比如食品中有雜質了,我們就會先行進行十倍賠付,然后我們找廠家追賠。”皇姑區一家大型超市相關人士說,如果是類似惡意索賠或者并非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超市一般也會進行考慮,不會輕易進行十倍賠付。
(華商晨報 記者 趙威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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