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超市出新規員工尷尬 進出廁所要簽名
前天,好又多超市出臺了一項新規定,員工進出顧客未購物出口處必須要保衛部門批準,而且還要簽兩次名。結果這項規定于實施當天就在員工中引起了爭議,主要是不少員工會因為上廁所需要通過這一出口。有人通過商報QQ聊天平臺向我們作了反映。對此,商報律師團成員、江蘇正盛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丁奕律師說,此舉涉嫌侵犯了員工的個人隱私和尊嚴。
員工如廁差點鬧笑話
據好又多超市的員工介紹,26日,他們超市出臺了一項新規定:員工進出顧客未購物出口處必須要保衛部門批準,而且還要簽兩次名。前天,這項規定開始實施。因為超市一樓的廁所是在這個出口處外面的,因此就造成了員工上廁所必須簽名的結果。因為有了這個規定,大家都覺得很無奈,難為情不說,個人隱私也沒了。當天,有位員工鬧肚子,就因為這個規定,差一點來不及上而鬧出笑話來。
“這事歸哪個部門管呢? ”面對記者的詢問,一位員工說,自己也不太清楚,保安是具體執行的,不一定肯說。不過,想想應該是店長管的。
超市:此舉是加強管理
前天下午,記者在這位員工的指點下來到好又多超市四樓的店長室。坐在里面的一位女子說自己是助理,她和隔壁的店秘都說店長不在,她倆對此都不好說。就在這時,一位男子自稱是其它部門的,跟記者聊了起來。“我們這個地方,原先開店的時候就曾有過(這樣的規定)。后來,不知道怎么的沒搞下去。現在,我們這樣做,也是為了加強管理。”看到記者在采訪本上記錄,他還再三強調,自己僅僅代表個人意見。“那這事歸誰管呢?”在場三人都說,應該歸公關部管。他還為記者聯系上了公關部部長聞芳。當時,聞芳正在上海,答應回到蘇州后馬上調查,并且給一個答復。
昨天中午,聞芳打來電話說,員工通過顧客未購物出口處上廁所要簽兩次名的事確實有,出去簽一次、進來再簽一次。但他們超市經營區在一樓,主要辦公區在四樓,一樓和四樓有廁所。平時,他們要求員工如廁,盡量去四樓,一樓的廁所主要是為顧客準備的。可是,有些員工為了貪方便,直接從顧客未購物出口處去一樓的廁所。
聞芳說,他們出臺這項規定,只是要通過顧客未購物出口處的員工簽名。而且這項規定的出臺,也并不是專門針對員工如廁的,是為了加強超市的內部管理。她認為,如果員工長時間離開崗位,對顧客也是一種不尊重。
律師:還沒聽過有這樣的事
對于超市方面的解釋,一些員工并不認同。他們認為,這段時間超市里的生意比較好,員工們都比較忙,上廁所都是匆匆忙忙的。要跑到四樓上廁所,有時真來不及。超市員工中又是以女性為主,為了上廁所,還要面對男保安簽名,真有點難為情。事實上,大家上班比較忙,也不可能長時間離開崗位。不得已暫時離開崗位,絕大多數是為了上廁所。所以他們覺得超市這樣做,主要還是針對員工上一樓廁所的。如果超市要加強管理,應該有其它辦法。
商報律師團成員、江蘇正盛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丁奕律師聽說此事后說,她還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呢。在丁奕看來,上廁所是人們最基本的自由,常識性的。超市方面這樣做,涉嫌侵犯了員工的個人尊嚴,也侵犯了員工的個人隱私權。
聽了記者轉述的員工意見,聞芳答復說,他們超市每月要定期召開兩次員工代表座談會。屆時,她會聽聽大家的意見,看看有沒有什么好辦法來解決此事。她還說,下星期一,超市各部門開例會,她也會把這事提出來研究一下。
(城市商報 記者 管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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