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華都擬5750萬元收購泉州奇龍超市
福建新華都購物廣場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收購資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福建新華都購物廣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泉州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擬以人民幣5,750萬元收購泉州奇龍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龍公司”)下轄的奇龍超市華大店、武夷店、漢塘店、溫陵店、東街鐘樓店的商場房屋租賃權及除商場房屋所有權之外的全部有形資產(含易耗品)。門店商品存貨的處理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收購有利于公司資源的整合、配置,有利于擴大公司在泉州地區的市場份額,確保并鞏固公司區域龍頭地位。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況
2009年12月30日子公司與奇龍公司簽訂《資產轉讓協議》,以人民幣5,750萬元收購奇龍公司下轄的奇龍超市華大店、武夷店、漢塘店、溫陵店、東街鐘樓店的商場房屋租賃權及除商場房屋所有權之外的全部有形資產(含易耗品)。門店商品存貨的處理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交易也不構成關聯交易。
2、根據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資管理制度有關規定,本次交易屬于總經理審批權限,無需董事會審議通過。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奇龍公司
注冊地:泉州市豐澤區華大街道辦事處城東村前林,法定代表人:黃國進,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營業執照注冊號:350503100005382,經營范圍:銷售及配送:加工糕點(烘烤制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酒類(含進口酒)、保健食品、冷凍(藏)食品、熟食、水產品、國內版圖書、音像制品;銷售:干鮮蔬菜、日用百貨、服裝、鞋帽、化妝品、文化用品、家用電器、物流配送(不包括運輸)、貨運代理、倉儲服務。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收購標的為:奇龍超市華大店、武夷店、漢塘店、溫陵店、東街鐘樓店的商場房屋租賃權及除商場房屋所有權之外的全部有形資產(含易耗品)。
截止2009年12月20日,全部有形資產(含易耗品)賬面凈值為1,850萬元人民幣。以上賬面凈值未包括裝修費用。
門店商品存貨的處理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奇龍公司承諾:原租賃合同在原租賃期限內完整轉至子公司執行,并保證每家門店的租賃時間不少于十二年(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有關標的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詳細資產清單將在雙方現場盤點后確認。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及定價情況
1、交易金額
交易總金額為5,750萬元人民幣。
2、定價情況
以市場原則為定價基準,以其賬面凈值為依據。奇龍公司下轄的奇龍超市在當地的零售網點具有較大地理優勢,且已承諾每家門店的租賃時間不少于十二年,收購后可以利用子公司原有門店,進行優勢互補和資源的整合。
故經雙方充分協商確定此次收購其5個門店的商場房屋租賃權及除商場房屋所有權之外的全部有形資產(含易耗品)的價格為人民幣5,750萬元。
五、收購資產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資產收購,系以自有資金進行,有利于公司資源的整合、配置,有利于擴大公司在泉州地區的市場份額,確保并鞏固公司區域龍頭地位。
六、備查文件
1、《資產轉讓協議》;
2、子公司及交易對方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新華都購物廣場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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