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超級藥店:應變而生
日本超級藥店崛起的背后始終伴隨著相關藥品銷售的法律及制度的變化。
日本超級藥店并非自然產生、一帆風順地發展起來,其誕生與發展始終離不開法律與制度的變化。這點,或對正在實施新醫改的中國藥店有借鑒作用。
法制之變
1970年以前,日本藥品流通的法律及制度如下:1956年,醫藥分業法實施,但由于醫生的處方調劑同時被承認,因此分業沒有進展;1960年,新藥事法實施,目前的藥事法模型得到確立;1961年,全民保險制度實施,有鑒于治療用藥實行免費,造成藥局衰落;1962年后,因口服感冒藥禍事件等發生,開始研討治療用藥品與普通藥品(OTC)的劃分;1967年,此前藥局、藥店自由銷售的治療用藥品被禁止零售;1968年,多數治療用藥品被規定為需要醫生許可的“需指示藥品”。受上述這種歷程的影響,藥局、藥店明顯衰落。
1970年以后,日本的藥品零售業在新的法律及制度的實施中顯現出新的變化。
上世紀70年代中期,部分藥局、藥店的經營者們嘗試從美國學來的超級藥店模式,1974年為第一次醫藥分業元年,大幅增加實施分業的醫生處方箋收費;80年代迎來超級藥店發展期,新型藥店在日本各地到處開花,1989年為第二次醫藥分業元年,國立醫院將處方調劑移往院外,分業得到快速發展;90年代由于醫藥分業的快速推進,經營處方調劑的藥局收益豐厚,此時期,調劑藥局的連鎖型企業嶄露頭角,迎來了保險處方調劑藥局的繁榮期;2002年,有鑒于保險規定的處方調劑報酬的減少,處方調劑收入漸趨減少;2005年,由醫生開具的處方調劑藥受限于處方箋,此時,醫藥分業率達60%,藥品政策被提到議事日程上;2009年,實施修訂普通藥品(OTC)銷售制度的修正藥事法,通過導入新資格《注冊銷售員》制度解決長期的藥師不足之困惑,超級藥店終于可以放手投入處方調劑事業。
超級藥店崛起的背后始終伴隨著相關藥品銷售的法律及制度的變化。隨著醫藥分業制度的推進,藥局也將出現重大變化。如今,因醫療財政的控制,降低保險處方調劑報酬政策的出臺,為其所困的藥局在不斷增加。
崛起與發展
如果沒有醫療制度改革和相關藥品流通法律的變更,也許就不會誕生超級藥店,經營者們也不會以美式超級藥店為標本進行超級藥店業態實踐。
超級藥店經營的商品不只限于藥品與化妝品,而是充實身體護理、美容護理等商品,進而將經營商品擴展到生活全方位中購入頻率較高的易耗生活必需品,這才形成了今天的超級藥店業態。當初,這種業態并不被傳統藥局等認可,但是卻得到普通消費者的支持,因此獲得較快發展。不過至今,超級藥店業態與傳統藥局等的爭執依然根深蒂固。然而,行政機構因看重大多數國民的需求,從而積極為超級藥店建立各種扶持激勵政策。
超級藥店通過了2009年的修正藥事法后,解決了長期束縛其發展的藥師不足問題,開始打造新的商業發展模式。其中,在處方調劑(配藥)藥局不斷萎縮的背景下,超級藥店大規模進軍擁有6兆日元規模的處方調劑(配藥)領域。
另外,日本是世界上老齡化最嚴重的國家,有關國民醫療的模式、健康管理的模式也將面臨重大修改。于是,通過有效運用超級藥店推動自我治療(自我保健)的新政值得期待,超級藥店將迎來下一輪的大發展。
(作者:宗像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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