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人樂陷“價簽門”:超市稱誤掃條形碼

價簽和收銀條的價格有出入
春節前,因“價簽門”事件曝光,家樂福在中國區的11家門店被處以約550萬元的罰款。
家樂福“價簽門”事件余波未了,2月13日,成都人人樂超市沙灣店也被驚曝陷入“價簽門”。當晚,市民王先生在這家超市購買了某品牌禮盒裝洗發水,貨架上價簽標識64.9元,商場方實收67元,多收2.1元。
面對王先生投訴,超市解釋為收銀員工作疏忽。
消費者講述結賬時比價簽多給2.1元
2月13日晚8點半左右,王先生到人人樂超市沙灣店購物。燈泡、卷紙、洗發水和皮夾等物件,裝了一購物籃。
9點過結賬時,王先生還提醒收銀員:最近家樂福才因涉嫌價格欺詐罰了款,你們不要收錯了錢哦。
結完賬后,王先生細看發票,67元的洗發水價格讓他有了疑惑。“我記憶力很好,對數字敏感。”王先生說,他清楚地記得貨架上該洗發水的價簽標識為64.9元。于是他與超市方展開了近1小時的理論。其間,驚動了超市的中層和高層。對方一再解釋,這是工作人員的疏忽,是過失。對方“你不買就退嘛,或者把多
收的錢退給你,還可以給一些日化禮品包作為補償”的處理意見,讓他有種被打發的感覺。
“過失和過錯是兩個概念,他們只是在一味地找借口。”王先生說,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他覺得有義務讓更多消費者知情。于是,他通知了媒體。
自稱發現類似問題價簽
14日中午,超市方給他打來電話,態度有所轉變。在王先生看來,這是媒體介入后的結果。
王先生說,最初他也很想認可對方的“過失說”。但第二次溝通,他覺得還是沒等來對方的誠意。
于是,他給沙灣店的經理放下狠話:如果你提供了確是“過失”的證據,我就認可。如果我找到了是“過錯”的證據,你也得認可。隨后,他請假到人人樂超市其他門店搜尋答案去了。
昨晚,王先生說,他找到了類似的問題價簽。但他對此暫時保密,今天才向公眾展示。
“一次疏忽可能真是過失,幾次疏忽都發生在我的身上,這恐怕就沒有那么簡單了。”王先生說,昨天,超市方的態度明顯轉變,一名工作人員與他稱兄道弟求原諒,還愿意給他一定賠償。
超市方解釋誤掃了包裝內條形碼
昨晚,人人樂超市沙灣店店長何勇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說,事發當晚超市方處理態度存在問題,但他還是堅持這是收銀員的工作疏忽造成的。何勇一再強調,類似投訴,他們只接到了這一起。事發后,還給王先生打印了這個組合裝的銷售記錄,顯示只有一個組合裝結錯了賬。
據他分析,那個組合裝里面的洗發水有條形碼,組合裝外包裝有個更便宜的條形碼。由于包裝透明,掃描時儀器掃到了包裝內的價簽,才導致這個過失。
最后,何勇承認,這里面也存在管理問題。“王先生比較大度,我們溝通比較愉快,王先生對我們有個諒解。”何勇說,超市方承諾可對王先生按差價5倍賠償、補償交通費和誤工費等。
□最新動態該品牌洗發水被下架
何勇說,2月14日,該品牌洗發水就已按超市要求下架。同時,超市方整頓了各個產品的組合包裝,要求供貨商一律遮蓋包裝內的條形碼。
超市方對前臺、收銀員和驗收關口的人員重新做了詳細的技術培訓。
與此事有關的收銀員、主管、店長以及分店總經理助理等,都受到了公司內部的警告處理。
□律師說法這是超市價格欺詐慣用手法
四川合泰律師事務所何佳林:這就是典型的價格欺詐。而這種欺詐手法在超市里很常見,是零售賣場慣用的一種價格欺詐手法。
大賣場有幾千上萬種貨號,消費者根本無暇注意或記住標簽上的價格,更不太容易辨清標簽上的價格與實收價有差異。超市方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個漏洞,進行的價格欺詐。
目前,這種行為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價格法調整。但“雙倍賠償”的過低違法成本,讓經營者嘗到了甜頭,打起小商品的主意。
(華西都市報 席秦嶺 楊濤)
相關報道:人人樂遭遇“價簽門”續:當事收銀員已停職培訓
6條銷售記錄顯示,僅王先生所購買的那件商品出了問題
標價64.9元,實收67元,雖然只是多收了2.1元,但市民王先生“偏要跟超市較真”。王先生的經歷經早報報道后,昨日下午,人人樂超市沙灣店經理何勇致電本報,表示公司對此事非常重視,并給出了包括道歉在內的處理意見。對此,王先生說,他只接受道歉,接下來還會“繼續調查下去”。
找原因
收銀員失誤超市擔全責
昨日下午,人人樂超市與王先生進行了溝通。為了證明確屬失誤,超市調出了王先生所購買的洗發水禮盒裝此前的銷售記錄,記錄顯示,從2月12日促銷調價到2月14日晚結賬為止,該商品總共售出6件,其中5件的銷售價格均為64.9元,只有13日晚,王先生所購買的這件價格是72元(優惠5元后,實收67元)。
對此,超市方表示,收銀員的工作疏忽給王先生帶來的麻煩,人人樂表示非常抱歉。對于王先生多付的2.1元,超市愿意按照“差價5倍”返還,同時,由此給王先生造成的交通費、誤工費和精神賠償費,超市也愿意全額承擔。
防再錯
相關貨品下架歡迎市民監督
昨日一早,人人樂方面通過郵件向全省12家分店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將該款洗發水全部下架封存,并通知供應商對商品條碼做出相應處理。同時,要求各分店立即對店內其他所有商品展開全面檢查,凡是有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標價誤導的商品,將一律下架封存,等待供應商處理。
對于各分店的收銀員,人人樂也在昨日下午分別進行了集體培訓。就此次“價簽門”風波給消費者帶來的麻煩,何勇代表超市方作了道歉,他歡迎消費者隨時對超市的經營進行全面監督。
追責任
當事收銀員停職相關人員受處理
何勇說,當事收銀員目前已經停職培訓。雖然查明此次風波只是失誤,但公司將會對包括當事收銀員、收銀部主管、當事客服人員、客服部主管、沙灣店店長以及人人樂成都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在內的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理。
川報集團全媒體中心發起“隨手拍照保留證據”活動
邀你加入“特工隊” 專拍超市價簽“秘密”
人人樂“價簽門”風波經早報報道后,引發了讀者和網友的熱烈討論。是僅人人樂沙灣店如此,還是整個零售行業都有著類似潛規則?除了價簽問題,超市還有沒有其他不可言說的秘密?消費者的權益究竟如何保護?
今日,川報集團全媒體中心將發起“超市大體檢”行動,大家在超市購物時注意核實價格,保留收銀小票,一旦發現有問題,請立刻拍照并發帖上傳至四川在線天府論壇, 或撥打早報熱線86757777,川報集團全媒體中心記者將全程幫你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友曬超市“潛規則”
標價9.9元的玩偶結賬時變成20元
網友“deder”說,春節前,他在金沙某超市給孩子買了一個米妮布偶,標價9.9元,結賬卻被收了20元!他找到超市方工作人員,一調查,發現該玩偶的售價無論是貨架上的標簽,還是促銷貼紙,以及促銷海報上,均為9.9元。
奇怪的是,工作人員只愿意退貨。但該網友堅持寶寶就喜歡這個,就要按9.9元的價格購買。最終,一位超市領導過來,打了一通電話后說“看你小孩喜歡,就再送你一個(米奇玩偶)”,并且堅稱,該網友所購買的米妮玩偶本來就是賣20元的。最后,該網友只得接受了超市方給出的處理意見。
遭“燒”了3次方知小票的重要
網友“lizhigan2002”更是一口氣舉出3個例子:有一次買梨,2.2元/斤,結賬后發現,結算價是3.8元/斤,經過1個小時交涉,最終退款了事;有一次買豬肉餡,回家后發現是臭的,由于憑證不在,只好自認倒霉;還有一次,他買了一個水壺,標價33元,結算價35元,相差2元,想想也就算了。
家樂福“價格門”事件發生后,該網友才知道原來自己的遭遇并不是偶然。他后悔自己從來沒有保留小票的習慣,真不知道以前多花了多少冤枉錢。
(天府早報 記者蔣超 實習記者吾夏琳張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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