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銷售霉變食物 賠償消費1200元
來源:
聯商網
2011-08-19 10:17
日前,臺江區工商局12315接到消費者梁先生投訴,稱其在寶龍家樂福超市購買到發霉變質的食品,導致一家人在旅行途中食用后拉肚子,旅行被迫草草收場。梁先生要求商家致歉并賠償包括路費在內的損失共計1500元。18日,在工商人員的調解下,消費者拿到了1200元的賠償款。
據了解,梁先生于8月11日在寶龍家樂福超市購買了廈門市黃金堆貿易有限公司出品的鷺浪牌香酥紅娘魚,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7月20日,保質期為270天。次日,梁先生一家人出門旅游,他的父母和愛人都吃了鷺浪牌香酥紅娘魚,結果都拉肚子了。仔細查看后,發現所食用的鷺浪牌香酥紅娘魚已經發霉變質。
消費者隨即聯系該超市,要求商家賠償醫療費用及旅行的來回路費總計1500元,但商家不認同其提出的賠償要求,一時間雙方僵持不下。
經12315工作人員現場核實,梁先生購買的鷺浪牌香酥紅娘魚的確存在霉變現象,商家亦承認未盡到進貨把關義務。經耐心調解,商家就霉變產品導致消費者腹瀉、影響其旅游行程事宜向消費者致歉,并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梁先生所購問題商品作出10倍賠償,加上醫療費、旅途路費等共計賠償1200元,消費者對此表示滿意。
(福州晚報記者 陳鶴 通訊員 阮俊 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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