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潤發給殘疾人插隊權引爭議 插隊又何妨?
聯商網特約評論:近日,無錫大潤發超市給殘疾人“插隊權”引爭議。在當地消費者和廣大網友中,一部分人贊同;另一部分人覺得不該讓殘疾人插隊,因為“破壞公共秩序”,尤其不該讓并無腿腳不便甚至真假難分的殘疾人插隊;還有一部分人指出,應該讓殘疾人優先通過收銀臺,但要用專門綠色通道。該超市有關負責人稱,超市并無規定“殘疾人有插隊權”,而是讓營業員適當照顧,若市民有意見,以后會調整。
一個健全文明的社會,殘疾人同胞出行會得到合適關照,如馬路盲道、建筑物無障礙設施等相關配套,更仰仗全社會其他人群發自內心的平等、友好交互。一些有修養的消費者,不會計較可能因此耽誤的五、十分鐘。而一家成熟、自信的商超,也不必為個別詭異民意所影響,解釋或開始拘束起來。
你可曾想過,一位真正腿腳不便或嚴重至坐輪椅的顧客,他們幾乎到不了超市,也不會單獨出門購物。身有殘疾卻并不容易發現,或難言之隱,這批殘疾人是可能出行購物的主要群體——盡管也很少。比如無錫大潤發,幾十人上百人排隊,不過有一人插隊;而營業至今,此類事件從未見曝光,即便有發生,想必也極少,這個概率甚至低至萬分之一,每日萬余人客流里有一兩位需要照顧的殘疾人。對作為商品銷售終端和殘疾人購物出行終端的超市來說,它還不是系統建設的問題,更不必另設基本上浪費的專門綠色通道。
真正的人性化可以讓商業更美好,好的商業也能讓人性更溫暖。無錫大潤發不僅沒必要改,且值得全公司內學習、推廣,筆者更鼓勵零售同行效仿:殘疾人優先,優先,暫不另設專門通道。
大家也許聽過這兩個故事。
去年上海世博會上,有自作聰明的中國游客為避免排長隊,喬裝殘疾人坐著輪椅就直接進去了。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但說實話,部分熱門展館長達五六小時的排隊時間是變態的,通常進場需要在烈日下等待兩三個小時也是有問題的,主辦方也有一定責任。
今年,央視著名主持人柴靜撰文提及,民謠歌手周云蓬欲入揚州某景點,周系盲人但未帶殘疾證,被工作人員要求摘下墨鏡以驗方可免費通行,周不肯,后來買了全票進去。一時網間熱議,周作為盲人袒露心聲“我討厭被人看到眼睛,她這是對盲人的不尊重……”。
還有各種私下傳說和公開政策,比如某人買假證,今年起殘疾人在京可免費乘坐全部公共交通等。
想一想,哪些本該是這些同胞該有的權益?他們不幸有殘疾,作為同胞的正常人,偶一為之,舉手之勞,這樣的義務和意識還是要有的吧。政府、社會及廣大民眾為殘疾人同胞做得遠遠不夠。在中國香港,其無障礙通道絕不允許被擠占,因為法律規定乘輪椅的殘疾人士在無障礙通上必須不受阻礙。
再看外國。美國是首個制定無障礙標準的國家,在幫助殘疾人方面,政府和民間各有各的高招兒;日本,有專門機構審驗新建筑物和公共場所的無障礙設施是否達到法定要求。芬蘭,甚至有大學團隊在某超市試行“慢收銀臺”,就是讓殘疾人和收銀員都慢慢來的柜臺,體驗購物樂趣,不會被催促、嫌棄。
我曾在5月的文章《盲人購物難的社會困境和商業作為》中提出,有作為、心思的企業家,甚至可以為鼓勵、吸引、方便盲人(殘疾人)做很多工作,一定會有很好的社會效益和功德,同時不乏經濟效益。為殘疾人購物隨時開辟綠色通道暨插隊權,值得在全部零售門店大力推廣。
如此,一則切實方便殘疾人同胞消費;二則體現社會群體文明;三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四則或激勵、推動殘疾人群體的消費,作為經濟形勢下行狀態下新銷售增長點。一舉而四得,何樂而不為?!
(聯商網特約評論員 林尚玉/文 博客http://blog.linkshop.com.cn/u/2813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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