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女童案二審維持原判
聯商快訊:5月19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女童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上訴一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于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判決引發輿論和王振華本人的雙重不滿,前者認為處罰過輕,后者則明確提出上訴,要求判其無罪。
2020年6月18日下午,王振華辯護律師陳有西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表示,王振華已經明確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此案也引起了企業家群體的關注。2020年6月23日,新東方教育創始人俞敏洪在微博直播中就此案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覺得王振華玷污了企業家和政協委員的名聲,我為這個隊伍里出現了這樣的敗類感到羞恥。中國的兒童怎么保護都不算過分,他們是祖國的花朵,未來的希望。”
王振華出事后,其子王曉松取代了他的位置。
2019年7月3日,王曉松取代王振華成為新城控股的董事長。
王曉松執掌新城控股后,經營業績表現為:2020年,新城控股實現營業收入1454.75億元,同比大漲69.46%;凈利潤152.56億元,同比增長20.56%。不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只有3.82億元,同比減少99.12%。
2021年一季度,新城控股營業收入176.35億元,凈利潤5.41億元,同比分別大漲148.69%、98.40%;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凈額,為負47.71億元;2020年同期為負54.9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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