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經約談后仍不退押金 創始人戴威收38次限制消費令
7月7日消息,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與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交通運輸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開。
審理經過顯示,ofo公司被約談責令改正后,仍未及時退還承租人押金,經約談拒不改正,處以5萬元罰款。因ofo公司未履行繳納罰款的義務,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申請強制執行ofo公司。
公開信息顯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冊資本15億美元,法定代表人陳正江,由ofo(香港)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目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已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近1342萬元。不過,該公司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作為法定代表人的陳正江,今年以來已經收到45則限制消費令。
此外,在6月19日,ofo關聯方廣州東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則嚴重違法信息,該公司現已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原因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作出決定機關為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ofo成立于2014年,創始人為戴威,為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問題,ofo推出了創新的平臺共享單車模式。由于尚未找到行之有效的盈利模式,以及成本支出率高不下,ofo隨后陷入泥淖。
2018年,ofo陷入“退押金難”困境,用戶陷入恐慌紛紛排隊退款。2018年底,ofo線上排隊退款用戶超1000萬。
2018年1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及戴威下達“限制消費令”,要求其不得乘坐飛機和買車買房旅游等。截至目前,戴威已經累計被法院限制消費已經達38次。
2019年7月,ofo小黃車日均退款3500人,全部退完還需要12.5年。截至目前,ofo仍有超過1500多萬用戶在排隊退款,涉及金額約在15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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