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內部再曝貪腐案 四人被判刑
聯商快訊: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了一份涉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集團”)貪腐案的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萬達集團總裁助理兼信息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馮某等4名高管,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刑罰。
法院審理發現,2017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在分別擔任萬達集團信息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信息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副總經理、萬達地產信息管理部運維項目組資深經歷、萬達集團信息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主任工程師期間,利用各自管理、經手萬達廣場店鋪級客流統計項目招標的職務便利,在明知被告單位聯縱數據公司相關產品不符合集團招標條件的情況下,仍合謀違規讓該公司產品中標,并多次收受聯縱數據公司實際控制人被告人王某給予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45萬元(以下幣種同)。經審計,被告人鳳眸分得77萬余元,被告人趙某分得38萬余元,被告人暴某分得16萬元,被告人董某分得13萬元。
據悉,案發后,四名被告人均退出全部涉案贓款,并獲公司諒解。
法院認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聯縱數據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王某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
最終判決為,被告人馮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趙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暴某和董某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聯縱數據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罰金20萬元,王某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罰5萬元。
天眼查顯示,上海聯縱數據服務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上海注冊成立,是一家商業地產、零售業智能化管理服務提供商,經營范圍包括數據處理服務;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信息系統應用管理和維護、信息技術服務、數據處理技術服務;計算機軟件開發、設計、銷售;計算機硬件的開發、銷售、維護;從事信息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轉讓等等。法定代表人王偉,持股比例占93%。
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案件還牽出了前萬達商管集團副總裁朱戰備的貪腐案。
上述案件的文書顯示,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間,朱某(另案處理)在擔任萬達集團信息管理中心總經理期間,利用其全面負責萬達廣場信息化建設業務的職務便利,為被告人王偉實際控制的聯縱數據公司中標萬達廣場店鋪級客流統計項目提供便利。
期間,王偉為感謝朱某的幫助,以干股形式給予朱某價值30萬元的聯縱數據公司股份,并以公司分紅款的名義轉賬至朱某指定銀行賬戶的賄賂款60萬元。
此前媒體報道,2020年12月,萬達商管集團副總裁朱戰備因涉嫌貪腐被上海警方帶走調查。據悉朱戰備被帶走的原因是插手涉足公司的IT設備采購的招投標,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據此可判斷,上述文書中另案處理的朱某正是朱戰備。據悉,朱戰備已萬達集團從公司除名,名字在內部系統上也已被剔除。
目前尚不知對朱戰備的審判結果,對于朱戰備未來將面臨什么結局,是否還有更多案情未來得以披露,還需要繼續等待。
此次并非萬達集團首次發生高管受賄事件,近年來萬達也堅持對貪腐亮劍,就在今年,萬達集團還通報了內部18起貪腐事件。
房企貪腐問題一直是被外界關注的重點,此前大悅城、雅居樂、新華聯等均爆發過貪腐案。對于貪腐為何屢禁不絕,有業內人士指出,首要原因當然是經濟利益巨大引發的人性貪婪。除此之外,很多房企在流程與運營中,未做到適度放權,且放權未及時監管。
法律界人士則表示,從制度建設上,首先要完善企業廉潔監管制度,同時要通過審計及時發現貪腐的行為并進行處理,讓每一例貪腐都受到嚴厲的懲處,進而通過處罰起到教育和預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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