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一火鍋店用地溝油被判賠2289萬,老板獲刑10年半
又一火鍋店因使用“地溝油”,被判賠2289萬,4人獲刑。
10天前,我們剛剛報道成都一火鍋店使用“地溝油”判賠1376萬元,老板、廚師長判刑10年和6年。
4月8日,綿陽一火鍋店因銷售“地溝油”鍋底,“罰金+賠償金+追繳金”再次刷新歷史紀錄高達2977萬,4人被判刑,老板最高判刑10年半。
近2年這類案件頻頻發生,像是遂寧美蛙魚、南充老油、成都老油等事件,通過觀察我們發現,判罰一次比一次“狠”。
這無疑在給餐企釋放信號,未來地溝油、老油甚至是其他食安問題的處罰會再上一個臺階,會更加從嚴、從重。
熬“地溝油”賣了近5萬鍋,
火鍋店被判賠罰合計2749萬,4人獲刑!
就當我們感嘆,火鍋店銷售老油被判賠高達1000多萬元時,一則報道再次刷新了我們對如今老油處罰的固有認知。
4月8日,從三臺法院獲悉,綿陽一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此次無論是判罰金額和相關負責人獲刑年期都更加重。
1、2年熬“地溝油”賣了近5萬鍋,獲利228.93萬元
此次被判罰的火鍋店,地處綿陽,名叫“領味火鍋”。
2018年開始,領味火鍋店老板及相關負責人史某、賴某為了節約成本、提升收入,伙同蔣某、梁某從火鍋店消費者食用后的火鍋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回收、熬制“地溝油”,添加到火鍋底料中再次予以銷售。
直至2020年12月1日被市場監管部門現場查控。
2年多的時間,該店所銷售的含有“地溝油”鍋底近5萬鍋,金額高達228.93萬余元。
(圖片來源于紅星新聞)
2、4人獲刑,最高10年6個月,并處罰金460萬
法院審理后認為,領味火鍋店違法使用“地溝油”制作火鍋底料銷售給消費者,銷售金額巨大,損害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重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火鍋店老板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460萬元。
同時,判決4名被告人終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追繳違法所得228.93萬元,十倍賠償金2289.3萬元!
而除了獲刑和罰款,還將追繳經營者史某、賴某違法所得人民幣228.93萬余元。
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支付銷售額十倍賠償金人民幣2289.3萬余元。
(圖片來源于紅星新聞)
10天內發生2起千萬“地溝油”被判賠事件
“判罰更重,刑期更長”!
“地溝油”、“老油”在餐飲一直屢禁不止,很多餐企為了追求“傳統口味”、或是為了節省成本,一直在踩踏紅線。
但我們發現,近兩年對“地溝油”的打擊越來越大,處罰也越來越重,賠償金額反復觸及最高點。
1、近2年,遂寧、南充、綿陽、成都等地“地溝油”被判罰事件頻頻發生
遂寧美蛙魚頭煉制使用回收油被查,涉案7000萬,14人被刑拘!
成都高新區火鍋店,用“老油”被判賠1370萬元,老板廚師長被判刑10年、6年!
綿陽火鍋店使用“地溝油”被判賠2289萬,4人獲刑,主犯獲刑10年半!
查處南充老油多家火鍋店,沒收近千斤“地溝油”, 判刑+10倍賠償+公開道歉!
從前年開始,四川多地公安開展打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專項行動,臥底糾察,偵破多起火鍋店賣“地溝油”案件。
南充、遂寧、綿陽、成都等地火鍋店都頻頻被爆,甚至南充等地地溝油涉案金額超億元。
而在查處過后,職餐發現,國家對“地溝油”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處罰金額越來越高,賠償金額也在不斷的刷新記錄,刑期也越來越長。
2、處罰、刑期、賠償金額都在“從重、從嚴”
距離上一次職餐報道成都火鍋店使用老油被判賠千萬之后,還不到2周的時間,綿陽這起案件直接十倍賠償金高達2000多萬元。
而且當我們看判處結果的時候發現,涉案的餐廳老板相關負責人,不僅要將因地溝油獲利的200多萬元如數歸還,還要被處罰460萬元。
除此之外,還要進行十倍賠償,賠償2000多萬元,這些全部加起來近3000萬元。
餐廳老板被判10年6個月的刑期,目前也是因地溝油案件判處刑期最長的。
遂寧美蛙魚頭涉案7000萬,還在進行審理中,我們不敢想象這一連鎖店老板將為此付出怎樣的代價,如果是10倍賠償,那將是近7億的賠償金。
而這么多起案件判罰,也讓我們看到對地溝油的判罰越來越重,一次比一次嚴苛。
職業餐飲網總結:
“地溝油”、“老油”屢禁不止,但仍有一批火鍋餐廳在試圖打破禁忌。
近2年,我們可以看到地溝油案件被判罰金、賠償金、刑期都越來越高,越來越重。
不僅能讓餐飲老板辛苦創業的一切付之東流,高額的賠償金,也讓其在下半生都要為之付出慘痛代價,甚至對于小餐企老板來說也許一輩子都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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