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購物中心協會修訂購物中心認定標準
出品/聯商翻譯中心
編譯/松柏
11月11日消息,日本購物中心協會宣布,將于2025年1月1日起修訂“購物中心”(以下簡稱:SC)認定標準”。
“SC定義及認定標準”制定于1974年12月。自2009年上次修訂以來已過去15年。由于電子商務的興起和新冠疫情導致的生活方式改變,實體店獨有的“體驗價值”日益重要,越來越多的購物中心致力于引進服務類商戶并加強公共空間的環境營造和擴充。
在此背景下,一些設施在零售商戶撤出后,由餐飲商戶、服務類商戶、公共設施、辦公場所等入駐,導致零售面積不足1500平方米。
此外,新開業的商業設施中,以總面積不足1萬平方米的小型商業設施為主,由于單個商戶面積擴大或商戶數量少于10家等原因,不符合現行SC認定標準的設施呈增加趨勢。
基于這種情況,從2025年1月1日起修訂SC認定標準,包括將零售業店鋪面積要求從1500平方米以上調整為1000平方米以上等。
SC的定義維持不變。SC是指作為一個單位進行規劃、開發、所有、管理運營的商業服務設施集合體,且配備停車場。根據其位置、規模、構成,提供多樣化的選擇、便利性、舒適性、娛樂性等,作為滿足居民需求的社區設施,承擔城市功能的重要角色。
現行SC認定標準:
1. 零售業店鋪面積須在1500平方米以上;
2. 除主力店外,須包含10家以上商戶;
3. 若有主力店,其面積不得超過購物中心總面積的80%左右。但如果其他商戶中零售業店鋪面積達到1500平方米以上,則不受此限制;
4. 須設有商戶會等組織,并開展廣告宣傳、聯合活動等共同營銷活動;
新SC認定標準:
1. 零售業店鋪面積須在1000平方米以上;
2. 須包含10家以上商戶;
3. 最大店鋪面積不得超過購物中心總面積的80%左右。但如果除最大店鋪外的零售業店鋪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則不受此限制;
4. 須開展廣告宣傳、聯合活動等共同營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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