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森借道中央商場進軍南京 8月28日5家店同開
聯商網消息:作為零售行業最有活力的業態,便利店一直是這兩年低迷的傳統零售環境下熱議的話題和資本追逐的風口。
縱觀便利店市場,從2010年開始,三大外資品牌便利店逐漸向省會級城市滲透,越來越多的二三四線城市也開始出現外資品牌便利店的身影(如嘉興、鎮江、常州等),而作為長三角地區重要城市的南京卻至今未有外資品牌便利店進入。
8月7日,中商集團常務副董事長、執行總裁陳新生與上海羅森便利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何韻民在南京簽署合作協議,預示著中商集團正式成為羅森在南京區域的戰略合作伙伴。該戰略協議的達成,也終于讓南京迎來了第一家外資品牌便利店。
今日,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商場”)也發布公告,表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場便利有限公司(簡稱“中央便利”)與上海羅森便利有限公司(簡稱“上海羅森”)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就在南京開設羅森便利店達成協議,有效期為5年。
協議具體內容為:1、中央便利以排他性加盟上海羅森的方式在南京市開設羅森便利店;2、中央便利與上海羅森同意,店鋪內商品原則上由上海羅森統一采購、統一定價。中央便利向上海羅森提出申請,經上海羅森同意后可由中央便利代為采購南京市人氣商品。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3、本協議簽訂后,中央便利不得與其他品牌便利店合作,包括加盟或其他間接合作;4、中央商場按鋪設的店鋪數量向上海羅森支付一定加盟金,店鋪收益在具體店鋪開設時與上海羅森另簽《特許經營合同》時約定。
此外,協議還規定:若雙方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或《特許經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單店《特許經營合同》簽約人因各種違約行為導致《特許經營合同》被提前解除的),則雙方應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若屬中央便利違約,中央便利還需賠償上海羅森已投入的設備及貨架等設施的總費用。
中央商場公告顯示,本次戰略合作協議的簽署,以有利于雙方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開展業務合作,有利于公司以便利店+互聯網的形式發展“新零售”業務,有助于中央商場擴大合作領域、實現未來市場擴展策略、提升品牌影響力。
同時,公告還強調,因合作初期,開設店鋪的數量有限,且店鋪從選址到開業最終產生盈利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本次戰略合作協議的簽署對中央商場2017年度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據了解,根據合同約定,中央便利在南京區域將以排他方式加盟上海羅森。中商集團表示,計劃在8月28日首批5家羅森便利店將同時開業,在未來3-5年時間通過中商集團直營與第三方加盟方式相結合,在南京地區開出不少于300家門店。
此次戰略協議的簽訂,是中商集團將經營方向鎖定在商業新內容運營+線上下渠道協同作業上,并繼樂友孕嬰童項目后,中商“新零售”的又一個落地項目,也符合中商“新零售”做成熟的內容,做輕做快的發展思路。
雙方“聯姻”后,一是可以實現優勢互補,雙方能迅速搶占南京便利店市場“制高點”;二是通過便利店多點布局,對中央商場已有的大型百貨商場形成有益補充,鎖定和輸送優質客戶資源,提升中商整體業績;三是滿足了中商集團貼近終端消費者、貼近市場,傾聽消費者內心呼聲的訴求;四是能利用互聯網與周邊消費者形成互動,有利于推進移動互聯網戰略,形成線上線下“新零售”格局。
據悉,未來中商集團將有更多“新零售”戰略項目落地。
(來源:聯商網 劉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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