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之爭:一群“小肥羊”質疑一只“小肥羊”
來源:
聯商網
2004-12-14 14:28
4家小肥羊相關負責人一致認為,該認定所依據的主要事實不清,背離了“小肥羊”名稱在全國普遍使用的事實。據介紹,“小肥羊”是餐飲行業對一種羊肉和相關服務方式的通稱,并不具備商標的顯著性;而且事實上“小肥羊”作為商標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已多次被駁回。
據了解,2001年4月6日廊坊草原小肥羊申請注冊“小肥羊”商標,被駁回。2001年9月內蒙古金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曾申請注冊“小肥羊”商標同樣被駁回,理由是“小肥羊”作為商標用在服務項目上,僅僅直接表示了服務的內容和特點。同樣2001年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也曾申請“小肥羊”商標,同樣以“小肥羊”為通用名稱被駁回。
日前記者從內蒙古小肥羊北京分公司法務部了解到,目前內蒙古小肥羊正在申請“小肥羊”商標之中。沒經注冊的商標能被評為馳名商標嗎?內蒙古小肥羊北京分公司法務部徐珂律師認為,據《商標法》有關條款,未經注冊的商標也可以評選為馳名商標。
然而4家小肥羊企業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目前“小肥羊”被餐飲企業普遍使用是一個基本事實,將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小肥羊LITTLE SH EEP及圖”商標認定為馳名商標,這樣“小肥羊”作為馳名商標被內蒙古小肥羊獨占,侵害了同行業其他經營者公平參與競爭的權利,也使廣大消費者喪失了自由選擇的機會。
據了解,今年內蒙古小肥羊相繼起訴河北匯特小肥羊與陜西小肥羊不正當競爭及注冊商標侵權,一審敗訴,法院判定“小肥羊”為涮羊肉餐飲服務行業的通用名稱,二審正在進行當中。4家小肥羊企業相關負責人認為,“小肥羊”商標之爭才剛剛開始。(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何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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