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品牌利用自有品牌的意義分析 來源: 聯商網 2006-01-19 09:17 中小品牌由于品牌和實力的薄弱,在與大型零售渠道的對話中,完全處于弱勢。大型零售商80%的費用將會攤派給那些名氣不大的中小品牌。因此,中小品牌在大型零售渠道很難立足。而目前,大型零售商為了應對所面臨的重重壓力,開拓企業新的利潤增長渠道,一些知名度較高的大型零售商開始實施自有品牌策略,這無疑為中小品牌進入大型零售賣場提供了一條新通道。 一、自有品牌的基本概念。 1、自有品牌的含義及發展狀況。自有品牌PB(Private Brand),也稱中間商品牌,是中間商通過搜集整理,分析消費者對于某類商品的需求特性的信息,在功能、價格、造型等方面提出設計要求,自設生產基地或者選擇合適的生產企業進行加工生產,自行使用,并在企業銷售的一種品牌運行模式。 自有品牌在國外已有幾十年的歷史。通過對歐美市場的一次調查顯示,在超級市場中自有品牌所占的比率分別是英國為40%、歐洲為20%、美國為16%、澳大利亞為11%。全球最大的零售集團馬獅百貨公司,其下屬260家連鎖店內,只出售貼有自有品牌“圣米高”的商品。 我國零售企業使用自有品牌尚處在起步探索階段,已引起各大型零售商的廣泛關注,雖然國內零售企業的自有品牌份額還不到1%,但從華聯大米,好又多面包,物美洗滌劑等產品上,看到了新的零售商新的生存方式和自有品牌特有的強大生命力。 2、自有品牌的適用范圍。自有品牌不是適合任何商品,自有品牌一般從以下品類中選擇:(1)快速消費品領域。消費者對所購產品的品牌偏好性不強、功能賣點單一的商品,如卷紙、毛巾、洗滌用品等。(2)銷售量大和購買頻率高的商品。只有銷售量大的商品,企業才可以實行大量開發定貨,從而降低開發生產成本,保證自有品牌商品低價格的實現。購買頻率高的商品使得商店和消費者接觸頻繁,商品的品牌忠誠度較低,顧客很有可能在其他條件下改變購買品牌,這有利于零售商開發新顧客,使他們購買新品牌的商品。(3)科技和技術含量較低的商品。這類商品生命周期較長,技術基本定型,有通行的質量控制標準,便于控制商品和服務質量,例如蘇寧冰箱、小家電等。(4)時尚化商品。如服裝、鞋帽、首飾類等,利用零售商最接近消費者、了解時尚、渠道短等優勢把該類商品迅速送達市場。使顧客產生一種“新潮”、“流行”的感覺,如沃爾瑪的“喬治”服飾等。(5)保鮮、保質要求程度高的商品。如現在很多賣場的生鮮區就有不少商品是商家自有品牌,如面包、蔬菜、水果、速凍產品等。這類商品,需要零售商以良好的商譽做保證,利用渠道短的優勢及時地把貨真價實的商品提供給廣大的消費者。 3、自有品牌的運作關系和合作方式。 (1)運作關系。自有品牌的出現是商業競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為零售企業開拓了新的利潤增長渠道,為零售企業提供了增強核心競爭力的有效手段,更為中間商增加市場份額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砝碼。與此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了物美價廉和品質優良的特色商品,因此,深受消費者青睞。自有品牌已經成為聯系零售企業資本價值和市場競爭的紐帶,將零售企業、品牌供應商、消費者緊密聯系起來。有效地開發和經營自有品牌,就能使這條紐帶暢通無阻地運行,將品牌的無形資產轉換成有形資產,如圖一所示。 圖一 自有品牌的運作關系 (2)合作方式。從自有品牌的貼牌方式看,主要有如下三種類型:1)完全零售商品牌:即零售商經營的所有自有品牌商品只采用自有品牌,不使用制造商品牌。2)雙重品牌,也稱軟貼牌:同一種商品,在商品包裝上明顯地印制零售商和制造商品牌,以主品牌和副品牌加以區分。以零售商為主品牌的,一般會附注“由XX供應商指定生產”;以制造商為主品牌的,往往會附注“XX超市的榮譽產品”等。這樣既能宣傳廠家的知名度,又能很好地兼顧到產銷雙方的利益。3)混合品牌:即零售商經營的部分商品采用制造商品牌,部分商品采用自有品牌。一般地,制造商優勢大的商品采用制造商品牌,制造商優勢不突出的商品,采用自有品牌。 顯然,后兩種形式的合作有利于宣傳和發展制造商品牌。但貼牌形式的背后是廠商實力和利潤的較量,這種選擇權往往被大型零售商控制。中小品牌未嘗不可就定位于大型零售商加工廠,先生存再謀品牌發展。稍有實力的品牌可以采取“聯合開發”、“特約供應”、“榮譽供應商”等形式的軟貼牌策略。中小品牌可以根據自己的定位和實力形成雙贏的結果。 二、中小品牌普遍存在的問題分析。 1、產品質量較差,改進難度大,企業開發創新能力差。從注冊資金數、員工人數和科研開發人員的整體素質來看,中小品牌企業屬中小企業,企業一般規模有限,資金不足,實力較弱,研發能力弱,產品在質量上與知名品牌差距較大,產品檔次低。即使中小品牌企業有較強的產品質量意識,產品選取料上乘,質量嚴格把關,卻會導致產品價格較高,進入零售渠道后,價格甚至高于知名品牌,所以產品與知名品牌相比,競爭力小。 2、產品知名度不高。中小品牌企業規模小,資金短缺,在支付了大量的生產成本,以及進入零售渠道的費用后,留給產品后期的宣傳推廣資金已寥寥無幾,又因為受到企業規模的限制,營銷能力較差,所采取的宣傳推廣措施不當,導致產品品牌知名度不高,致使企業生產出的優質產品,銷量不佳,市場占有率不高。 3、產品需求不足。中小品牌企業產品受其規模和資金限制,銷售渠道不夠通暢,企業訂單較少,致使產品需求不足,企業的大量投入,無法按時收回,阻礙了企業的擴大再生產,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依據企業的概況和企業自身存在的的問題,中小品牌企業可以利用自有品牌策略,解決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實現自身經濟增長的目的,創造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為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提供后續資金,為產品提供更廣闊的市場,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三、中小品牌利用自有品牌的意義。 我國的零售業正處于逐漸發展壯大的階段,遠沒有出現像沃爾瑪那樣的零售巨人,因此,在我國,自有品牌處于嘗試、小范圍推廣期。我國零售市場巨大而分散,零售商眾多,短期內難以產生壟斷全國的渠道巨人。目前,自有品牌的規模經濟遠遠低于品牌制造商所需的規模經濟,超市自有品牌的銷量過小,無法吸引知名品牌供應商與之合作,這給廣大的中小品牌創造了良好的機會。中小品牌利用自有品牌策略對其自身的發展壯大具有深刻的意義。 1、費用減少,價格降低。高昂的渠道費用讓眾多中小品牌望而卻步,然而通過自有品牌策略,很多費用轉嫁到零售商,中小品牌的渠道費用大大降低。通過下表一的虛擬計算,能大致有個了解。 表一 中小品牌利用自有品牌策略費用簡化計算(單位:元) 注:以上的數字部分取自某大型零售賣場的費用清單、生產費用、銷售價格、銷量數字,計算結果雖不具代表性但卻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從以上的計算,中小品牌利用自有品牌策略有效解決了產品進入大型零售賣場費用偏高、導致價格較高的問題。究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大型零售企業組織生產有自家標志的商品,進貨不必經過中間環節,大大節省了流通費用;第二、自有品牌商品僅在本企業內部銷售,其廣告宣傳主要借助寶貴的商譽資產,在商場內采用廣告單、閉路電視、廣播等方式進行,品牌的推廣也只集中在一個品牌的宣傳,所以單位自有品牌商品耗費的廣告費就大為減少;第三、自有品牌商品包裝簡潔大方,包裝費用減少;第四、大型零售企業擁有眾多的連鎖分店,可以進行大批量銷售,使生產取得規模效益,降低生產成本,便于薄利多銷。 由此看出,中小品牌利用自有品牌策略能夠很好地解決價格偏高的問題,真正實現優質產品低價銷售,增加了商品的競爭力,對于零售商來說,也降低了采購成本,從而降低了“供應鏈”的整體成本,對雙方來說,是雙贏的結果。 2、提高品牌知名度。中小品牌在產品開發初期,制造生產調查,購買原材料,投入生產已經支付了大量資金,在大型零售渠道支付完進場費,條碼費,上架費等費用后,由于受其規模、資金的限制,留給產品后期的宣傳推廣費用已經寥寥無幾,因此,優質的中小品牌商品,往往知名度不高。而中小品牌有效利用自有品牌策略,大型零售商為中小品牌提供產品生產信息,統一的宣傳促銷等全程服務,使中小品牌節省了大量的資金。更重要的是,中小品牌商品,在貼牌方式上,選擇雙重品牌或混合品牌后,有大型零售商品牌“信譽”作保,加上價格優勢,吸引消費者踴躍購買,逐漸增強顧客忠誠度,最終達到提高中小品牌知名度的目的。 3、獲得大量訂單,提高銷量。由于實施自有品牌策略的零售商都是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大型零售商,很多都是遍布全國的連鎖企業,他們的采購量巨大,與之合作,中小品牌可以獲得穩定的訂單。另外,為吸引消費者,零售商可以采用多種促銷手段以保證自有品牌的“銷量”,比如,捆綁銷售、活動贈品等手段,即使這些實際銷量不太好,通過這些手段都間接拉動了銷量。只有不斷地提高銷量,中小品牌才能不斷地發展壯大。 4、有效地規避了企業的經營風險。通過自有品牌策略,零售商為中小品牌提供產品生產信息、訂單、賣場的黃金位置、統一的宣傳促銷等全程服務,讓中小品牌制造商按照零售商的要求專注于生產產銷對路的產品。因為零售商最接近消費者,能夠科學準確地把握消費者的需求,因此,中小企業根據零售商的需求開發出的產品,很容易得到消費者的認可和接受,這樣就大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盲目開發,盲目生產所帶來的風險。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孟群波)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