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家樂福要開新店 與北京華聯僅一墻之隔
來源:
聯商網
2006-01-11 14:33
2003年就已經進駐重慶華宇物業的北京華聯沙坪壩店,即將迎來一位早有傳聞要進駐華宇物業、卻從未想到會成為事實的競爭對手———家樂福。如果沒有什么變化,這兩家企業很快就要在僅僅只有一墻之隔的地方展開一場“貼身肉搏”。
“當時給我們承諾的是不會同意讓家樂福進駐。” 北京華聯綜超事業部副總經理黃權藩表示,比即將到來的激烈競爭更難以理解和接受的,是華宇物業的如此“不守承諾”。
而不少業界人士都為北京華聯捏了一把汗,“應該說家樂福此舉不太守規矩。”有業內人士如此笑言:“企業之間要競爭沒錯,但關鍵是競爭是否遵守游戲規則。”
■ “承諾”究竟有無?
2003年9月,北京華聯與重慶華宇集團簽訂租賃合同,華宇物業地上5層2萬多平方米的面積租賃給北京華聯經營百貨,地下一層1/3約1.5萬平方米的面積由北京華聯經營超市,剩下的與北京華聯一墻之隔的2萬多平方米由金凱裝飾城租賃。2005年末,金凱裝飾城因故撤出,隨即便傳來家樂福即將入駐的消息。時至今日,家樂福入駐華宇物業的傳聞已得到華宇方面的證實。而與家樂福在原金凱裝飾城正緊鑼密鼓進行裝修形成對比的是,家樂福集團有關公關人士至今表示“還不清楚”。
據北京華聯(重慶)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熊主任介紹,2005年9月,在北京華聯重慶店開業一周年之際,北京華聯董事長吉小安曾飛到重慶,與華宇集團董事長蔣業華會晤。會談中,蔣業華曾主動提及家樂福想入駐華宇物業一事,并明確表示“華宇不會同意家樂福入駐廣場”。這一“承諾”無疑給在傳聞中忐忑不安的北京華聯吃了一顆定心丸,“家樂福入駐風波”似乎暫告段落。然而,令北京華聯意想不到的是,家樂福入駐的傳聞愈演愈烈,直到傳來2005年10月正式簽訂合同的消息。
對此,重慶華宇物業負責人并不否認,“家樂福進來后和北京華聯只有‘一墻之隔’,現在正在裝修,預計2006年5月1日左右開業。”但這位負責人對“承諾”一事完全否認,“家樂福在2005年6、7月份就表示要入駐了,北京華聯當時并未表示反對,蔣董與吉董的會談也根本沒有談到這事,所以不存在‘承諾’之說!”
記者曾多次致電此番“承諾”的當事人,因北京華聯董事長吉小安目前出國無法取得聯系,但當時在場的北京華聯綜超事業部總經理彭小海和副總經理黃權藩證實,當時蔣業華確實主動提起“家樂福想要入駐”一事,并鄭重承諾“不會讓家樂福入駐華宇廣場”。然而,現在蔣業華對此則一口否認:“會談只是私人感情交流,根本就沒有談及工作,也沒有談到家樂福要入駐的事,而且我們之間的合同也沒有約定不能讓家樂福入駐。”
與蔣業華一再否認相呼應的是,重慶華宇集團商業公司總經理羅平和招商部經理唐平當時均陪同蔣業華出席會議,但都表示“沒有聽到雙方談到此事。”
“如果早知家樂福即將入駐一事,如果蔣業華沒有承諾(不會讓家樂福入駐),我們豈會遲遲沒有反應,并且不表示任何反對?”黃權藩反問道。
■“合作”是敵是友?
不管雙方如何各執一詞,家樂福的入駐似乎已是“板上釘釘”。
目前,僅僅在以重慶華宇廣場為中心的方圓2公里內就有新世紀、重百、北京華聯、好又多、人人樂等7家大中型超市,同質化競爭相當嚴重。而日前即將入渝的知名商家并非只有家樂福,王府井百貨也將于2006年1月在離北京華聯重慶沙坪壩店十幾米遠的地方安家落戶,這對北京華聯也是個不小的挑戰。兩廂夾擊使得北京華聯“腹背受敵”,“除去商業街、運動休閑區和辦公區,相對我們1萬平方米的綜合超市賣場,家樂福的賣場面積2萬多平方米,日雜百貨經營品種更齊全,租賃區也更大,我們整體都會受到很大沖擊,尤其超市更是首當其沖。”
據悉,北京華聯曾在2005年12月9日致函華宇物業,就“家樂福即將入駐”一事明確表示不滿。“兩大相同業態賣場在同一物業內僅間隔一墻的商業布局,實屬罕見。華宇作出這樣的決策,無論是從維持必要的穩定還是從商圈整體繁榮來講,都是非常值得推敲的。正所謂‘兩虎相爭,必有一傷’。”
記者在重慶華宇集團給北京華聯的回函中看到,這一引進似乎只是“我司對整個廣場商業結構調整的一種形式,也是政府對打造沙坪壩商業中心圈的一種戰略,家樂福進入華宇廣場對整個沙區商業的帶動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受益不僅僅是企業和政府,也會給在該商圈經營的各商家帶來更多的益處。”
在北京華聯看來,家樂福在某種程度上更多只能是北京華聯的競爭對手。而重慶華宇集團商業公司總經理羅平認為,北京華聯并未滿足重慶沙坪壩120萬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商圈的消費潛力還有待開發,引進家樂福既是競爭也是有利促進,無論是人氣還是商圈,都會起到互補和提升的作用。對一個企業來說,更要在競爭中成長,要和比自己強大的對手比,不斷學習,這樣才能發展進步。”
但是,這樣的“競爭”公平嗎?
■ “競爭”公平與否?
“兩家零售企業如此近距離地開設兩家相同業態的門店,不僅會導致惡性競爭,也是對資源的浪費。蓋房子還要守規矩、受管理,不是想在哪蓋就能在哪蓋,更何況是商業企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指出:“《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和《零售業同業損害評估方法》遲遲未能出臺,造成了現在商業網點的混亂和尷尬局面。”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零售業同業損害評估方法》的執筆人劉普合介紹,依據《零售業態分類標準》中,大賣場、便利店等業態對其核心半徑都有相應的規定。同一條商業街上,不同專賣店擠在一起不構成同業損害的條件,但是超市擠在一起就構成了同業損害的條件。例如,一個合理的商圈之內已經有兩家中型超市,又進來一家大型超市,后者就具備了對前者同業損害的條件。他指出,地方政府在商業網點規劃中,應當科學地確定商業網點設置標準。在提出設置標準時,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避免網點過于集中而形成不良競爭。
商務部市場運行專家王永平指出,像目前北京華聯和家樂福遇到的情況并不少見,原因就是缺乏商業網點規劃的依據,“但商業網點規劃不能用統一的半徑和數量來規定,過密肯定有問題,因此要管理和限制。同時,商業企業是一種公眾行為,政府要從全局去考慮整個商圈的消費能力和消費需求,考慮對城市設施、環境、交通、物流的影響。”
據王永平介紹,國務院將在2006年出臺的《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將作為法律要求各大城市以此為依據進行商業網點的審查和考核,“但具體操作還是由各級政府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落實執行,如果周邊布局還有空間和需求,再開新店自然會得到允許。”
記者致電重慶市沙坪壩區相關政府部門,被告知“外資開設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賣場要由國家商務部審批,當地政府對商業網點的規劃只能是引導,如果大家都想選擇好的、成熟的商圈,這就只能靠市場來調節了。”
據了解,日本在1956年出臺的《大店法》中明確規定,一定距離之內不允許開設相同業態的零售企業。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填曾在2004年3月5日向商務部部長薄熙來遞交了一份反映內資零售企業呼聲的“大店法”議案,并建議對開設商業大店進行合理監控,不少本土企業代表都曾表示“零售業對外資開放,不求限制,只求公平。”
“我們并不是懼怕競爭,只是希望政府能創造一個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所有企業都必須遵守這個規則。”黃權藩最后一番話意味深長。(超市周刊記者 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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