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強:區域性中小連鎖企業發展模式的選擇
來源:
聯商網
2006-09-15 16:30
(圖為SPAR國際自愿連鎖中國區代表張智強)
SPAR成立的背景
荷蘭中小零售商受到大型連鎖企業的威脅,使用一個共同品牌,聯合采購、營銷、發展、擴大。
SPAR的零售總額是275億歐元,15000家門店,分布于35個國家。西歐12661家門店,年銷售220億元;東歐384家大賣場,15億歐元的銷售額;非洲859家SPAR超市,15億元銷售額。
SPAR在中國
優勢——
國際級的零售水平
設計和布局
營銷
營運
采購——
知名品牌
自有品牌
設備和服務
出口、進口商品
我們的人才——
技能
最佳實踐
店鋪服務
培訓學院
出色的營運——
供應鏈管理
科技創新
降低費用
spar品牌——
標識
我們的品牌
宣傳
推廣
(聯商網現場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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