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噎廢食”不可取
現如今,在醫保定點藥店用醫�?ㄋ⒖ㄙ徺I保健品乃至日常生活用品的事情早已屢見不鮮,也一直是各地相關部門較為頭疼的管理難題之一。因此,一些地方部門采取強制措施,以制止這種行為。最近據媒體報道,廈門相關部門就準備采取一些新的管理措施,規定藥店除了藥品以外,保健類、營養類商品、生活用品禁止上架。
零售藥店可不可以經營非藥品呢?筆者認為,只要該藥店被核準的經營范圍里有非藥品這一項,那么藥店完全可以經營,無論是醫保定點藥店,還是其他藥店。因此,對符合經營范圍的藥店進行下架處理,有違誠信原則,且處理過于簡單化。
這里有兩個問題當地管理部門和藥店經營者思考:一是醫保定點藥店下架后的生計問題。新醫改正在推行,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對藥店的沖擊極大。不少藥店只能轉向經營非藥品,來彌補經營藥品的損失。如果非藥品被禁止,那么,醫保定點藥店靠何以為生?
其二,能否使用其他手段來解決違規刷卡難題。一些定點藥店存在這些問題,但并不等于所有藥店都如此,這種一刀切的行政管理手段,是不得已才用的。其實,我們還可以用其他手段來解決這一問題,如用一些技術手段、用足用好現有的執法方式,加大管理力度,增加處罰力度等。
多元化是藥店發展的趨勢,藥妝、保健品早已成為藥店的重要贏利手段。何況,“大健康”、“防病于未然”等,已成為國家新醫改的重要內容,把保健品、營養品列入刷卡范圍,已有一些地方在嘗試。因此,要慎對醫保藥店下非藥品封殺令。
新醫改正在推行,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零差率”,不少藥店只能轉向經營非藥品。
(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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