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送藥不應等同上門營銷
來源:
聯商網
2010-06-12 09:40
據媒體報道,“送藥上門”是絕大部分藥店都有的特色經營項目,得到很多顧客、特別是老年人及行動不便者的歡迎,但今后在個別城市,藥店開展這種服務將被視為無證經營藥品而被嚴厲查處。年初,山西某主管部門就發布公告明確“一律禁止以上門送藥方式營銷藥品”。
其理由是一些不具有藥品經營資質的個人或代理商,以電話預約、上門送藥的方式營銷藥品,表面上看是便民服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藥品的新形式,其危害有:一是夸大藥品療效,虛編藥品功效;二是藥品大都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質量無法保證;三是這是變相的無證經營藥品行為,嚴重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
確實,該市監管部門的提醒,是為了消費者不再上當受騙,確保藥品市場秩序規范有序,不過,一刀切式的禁止,會否將“臟水”和“孩子”一同倒掉呢?畢竟,絕大多數正規經營的藥店是真心為顧客上門服務的,而一些行動不便的患者也確實需要這樣的服務。建議監管部門分清具體情況,加強管理,既能杜絕非法營銷行為,也能滿足群眾的合理用藥需求。
(楊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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