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家樂福3家店存在價格欺詐 各罰50萬
省物價局今天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長沙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芙蓉店、賀龍體育館店、韶山南路店3家超市,在商品促銷中存在價格欺詐等問題,按處罰上限各罰款50萬元,并責令其認真整改、規范價格行為。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省物價局從1月22日起對長沙市家樂福3家門店進行明查暗訪,發現其存在不同情況的價格違規情況。家樂福芙蓉店在促銷活動中虛構原價,如2公斤裝奧妙全自動洗衣液標價簽標示為原價39.8元,現價20元,但實際結算價格26.5元,且未有過39.8元的銷售記錄或憑證;500克裝玻力芝麻糖和馬大姐花生牛軋糖兩種商品,標價簽上均標示有原價和現價(即促銷價),但此前均無標示原價銷售的記錄或憑證。
家樂福賀龍體育館店虛構原價開展優惠活動,如福臨門牌5升裝茶籽橄欖調和油標價簽標注為原價每桶99.80元,促銷價為每桶68.20元。經查該商品促銷活動開始日前7日內最低銷售價為每桶55.5元,依相關規定每桶55.5元應認定為原價。該超市促銷襪子、男女內衣承諾“買三免一”,但在實際結算時,不論是買6件還是9件都只享受免1件的價款,不履行價格承諾。
家樂福韶山南路店則主要有三大問題:一是虛構原價,如匯源桃果肉飲料促銷活動開始前7日內,該商品實際最低銷售價格為9.9元,而標價簽上標注原價為13.9元;二是虛假宣傳,如7寸格紋置物盤56007放置的貨架上標明第二件商品5折,但實際結算時并未參加此打折優惠活動;三是標價不規范。如歐萊雅深層洗發露、恒源祥羊毛襪等商品未標價,貨物名稱為“手套3”的同一商品有兩個不相同的標價簽,PU拼接手套、泰國龍眼等商品標價與實際結算價格不一致。
省物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邵桂初表示,春節期間,全省物價部門將開展對各大型超市、商場、連鎖店的價格專項檢查,對虛構原價、低價招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行為一經查實,責成立即整改,并一律按罰款上限從嚴處理。對于屢查屢犯、拒不糾正的,除給予罰款外,還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同時歡迎消費者積極向物價部門舉報價格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為12358。
�。ê先請� 記者 陶海音 秦慧英 通訊員 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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