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卜蜂蓮花超市買拖鞋 結賬時竟比標價高
朱先生購買拖鞋的價簽上有“莊天翻口男棉拖,零售價19.90”字樣 圖片為消費者提供
“超市標簽上標明的價格和收銀臺結賬的價格不相符,結賬價格明顯比標價高,這是不是超市在欺詐顧客?”昨日下午,徐州市民朱先生撥打彭城晚報新聞熱線電話反映,介紹了他日前在卜蜂蓮花超市(和平路店)購物時的遭遇。
結賬時發現價格漲了10元
據朱先生介紹,25日下午,他來到卜蜂蓮花超市(和平路店)購物。在貨架上,他看到一款標價19.9元的男式棉拖鞋款式和質量都不錯,便拿了一雙。但結賬時,超市電腦打出的小票上,這雙拖鞋卻“漲價”為29.90元。
“本來我也不會特意去看小票,主要是結賬時,收銀人員第一個掃入的商品就是這雙拖鞋,我瞄了一眼顯示屏,發現上面的價格是29.9。”朱先生說,他提出疑問后,收銀人員說,電腦錄入的就是這個價格,朱先生可以選擇買或者不買。朱先生說,對于收銀人員這種事不關己的口吻他非常生氣,所以付款后隨即到服務臺要求超市給出個合理的說法。
服務臺的工作人員表示,19.9元的標簽價格是廠家的價格,因為超市的失誤沒有改過來。這樣的解釋并沒有讓朱先生滿意,但超市工作人員說,只能給朱先生退貨。
市民常先生了解此事后,評論說:“超市的物品那么多,我們能夠理解管理人員的難處,不能保證所有的商品都按照標簽的位置擺放,有些價格牌也不一定能全部及時更換。但超市應該向顧客道歉,不能一句‘退貨’了事。之前收銀人員的態度也十分有問題,會讓消費者心生不快。”
而朱先生的小票上則有“莊天毛口側邊繡熊 29.90”的字樣 圖片為消費者提供
超市存在商品標簽混亂現象
針對朱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昨日走訪了卜蜂蓮花超市(和平路店),發現超市內確實存在商品標簽混亂的現象。比如某品牌的調味用品,帶贈品的是黃牌的熱賣商品,零售價為19.90元;而不帶贈品的普通商品,零售價為20.90元。可是,貨架上這兩種包裝的商品卻是混放在一起,消費者很難搞清楚他們的具體售價。
在超市入口附近,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前來購物的消費者,其中一位消費者說:“一些超市確實會有這些現象,和營業員理論,他們會以貼錯標簽、印錯宣傳單應付。再說有時候東西買多了,消費者也記不清所買商品的價格。”
而另一位中年女士告訴記者,她曾經在超市里有過兩次與朱先生相同的遭遇。“兩次我都是回到家后才發現,小票上的價格與標簽價格不符,因為差價都不多,我也懶得回來找。可從這以后,我每次買東西都要仔細核對一遍后才能離開。”這位中年女士說,如果非要因此說超市涉嫌欺詐,好像有扣帽子的嫌疑,但是超市的做法首先是破壞了消費者的信任。
隨后,記者撥打了卜蜂蓮花服務熱線400-600-7000,一位接線員表示,會將記者反映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門店,并盡快給出答復。
消協專家建議超市購物要留心
針對朱先生遇到的這個問題,市消費者協會的一位專家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被投訴的超市如果存在故意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按要求,超市端正態度的同時,應對消費者進行原價格一倍的賠償。”該專家還提醒消費者,購物時要注意標簽和價簽內容,特別要留意商品的名稱、價格等信息;結賬時,要及時核對購物小票,看實收款與標價是否一致,保留好購物小票或收據,以便出現糾紛時作為維權的證據。一旦發現商品或者價格名不副實,要及時與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應及時向物價、工商、消協等相關單位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彭城晚報 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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