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可能因稅務問題被歐盟罰款千萬歐元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星巴克與菲亞特克萊斯勒汽車可能面臨數千萬歐元的罰款。此前,《華爾街日報》稱,歐盟將最早于本周三就兩家公司在歐洲受益于非法稅項協議的問題做出裁定,從而結束去年高調發起的四樁稅項調查中的兩起。
比起罰款,主導此項調查的歐盟競爭委員會專員Margrethe Vestager旨在確立一個影響深遠的法律案例,以限制跨國公司在歐盟境內的一些避稅活動。
一位知情人士稱,星巴克和菲亞特只是冰山一角,蘋果公司在愛爾蘭和亞馬遜公司在盧森堡的稅務問題才是該關注的大頭。
這些案件都涉及政府的稅務裁決問題。在一些情況下,政府可以給企業發送稅務通知函,以裁定他們可以繳納的最低稅款金額。而Margrethe Vestager的調查可能會將這些稅務裁定判定為非法的政府援助行為。同時,歐盟還要求各成員國提交出他們此前的稅務裁決標準。
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后,歐盟反壟斷部門認定,星巴克在荷蘭簽署的稅務協議,以及菲亞特在盧森堡簽署的稅務協定違反了歐盟的法律。歐盟的法律禁止政府選擇性地向企業提供支持。
不過Pinsent Masons的律師Caroline Ramsay則表示,對于任何想在歐洲設立部門的大公司而言,政府的稅收支持行為都是他們會考慮的一部分。
據《金融時報》援引知情人士信息表示,星巴克的罰款額在3000萬歐元(約合2.16億元人民幣)以內,歐盟可能裁定星巴克荷蘭公司支付一個2.5%的稅率,而不是通常的25%的企業稅。
據參與此案的律師表示,相比罰款,Margrethe Vestager更在乎的是建立一條防止企業激進避稅的底線。一位律師稱,Margrethe Vestager的行為是在告訴其他公司,我將不允許相同的情況再發生。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星巴克與荷蘭政府私下簽訂了一項稅收協議。星巴克通過荷蘭來運營其在歐洲的所有業務,而此項協議能夠讓星巴克僅需繳納營收中極小的一部分作為公司稅。比如,去年星巴克在阿姆斯特丹的業務的稅前利潤為4.07億歐元,但支付的公司稅卻不到稅前利潤的1%,只有260萬歐元。荷蘭政府允許星巴克以特權使用費的方式重新安排其在歐洲的收益,政府的觀點是,星巴克的利潤來源于其品牌價值和產品配方,這些都不是在荷蘭創造的。
目前,所有涉事公司均否認受到過特殊待遇,相關政府也否認給予過特殊待遇。
(界面記者袁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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