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領域品牌合作商獐子島連續兩年涉嫌財務造假遭處罰
聯商網消息:獐子島(002069.SZ)發布公告,表示7月9日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表示獐子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
由于獐子島涉嫌財務造假、內控存在重大缺陷、披露文件涉嫌虛假記載等問題,被證監會給予警告處分,并處60萬元罰款。當事人吳厚剛、梁峻、勾榮、孫福君因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證監會擬對吳厚剛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梁峻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勾榮、孫福君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證監會披露,經查明獐子島公司及吳厚剛等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包括:
1、涉嫌財務造假,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關于底播蝦夷扇貝2017年終盤點情況的公告》和《關于核銷資產及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公告》涉嫌虛假記載,證監會認定,受虛減營業成本、虛減營業外支出影響,獐子島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資產13,114.77萬元,虛增利潤13,114.77萬元,虛增利潤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15%,2016年度報告中利潤總額為8,292.53萬元,凈利潤為7,571.45萬元,追溯調整后利潤總額為-4,822.23萬元,凈利潤為-5,543.31萬元,業績由盈轉虧;受虛增營業成本、虛增營業外支出和虛增資產減值損失影響,獐子島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虛減利潤27,865.09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8.57%,追溯調整后,業績仍為虧損。
2、《關于2017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結果的公告》涉嫌虛假記載,嚴重失實。
2017年9月26日至10月18日,獐子島進行了2017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稱完成了全部計劃的120個調查點位的抽測工作,公司底播蝦夷扇貝尚不存在減值的風險。
而調查發現,公司秋測抽取但未實際執行的點位有66個,占秋測全部披露點位的55%,且至少 21個點位已在2017年秋測執行前采捕完畢。
3、單月虧損1000余萬元,預計全年虧損528萬元,涉嫌未及時披露信息。
2017年10月,獐子島單月虧損1000余萬元,2017年12月公司收到預測數據顯示,全年預計虧損528萬元。
2018年1月初,獐子島財務總監勾榮已知悉公司2017年凈利潤不超過3000萬元,與三季報中全年盈利預測9000萬-11000萬元相差甚遠。但本來應該在2日內披露的信息,獐子島遲至 2018年1月30日才予以披露,涉嫌未及時披露信息。
在上述違法事實中,吳厚剛、梁峻、勾榮、孫福君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除被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外,證監會對四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另有包括成家、趙穎、鄒德波、石敬江等在內的20人被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至20萬不等的罰款。
近年來,獐子島所養殖深海扇貝已經三次“受災”,業績屢次“大變臉”。
2014年10月,獐子島集團公告稱,2011年與2012年的底播海域蝦夷扇貝,因受冷水團異動導致的自然災害影響近乎絕收,獐子島集團因此巨虧8.12億元。
2018年1月,獐子島集團再度發布公告稱,發現部分海域的底播蝦夷扇貝存貨異常,預計可能導致公司全年虧損,公司在年報中解釋稱,海洋災害導致扇貝瘦死。
2018年2月9日,獐子島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19年一季度,獐子島上演“扇貝跑路”第三季,集團凈利潤虧損4314萬元,理由依然是“底播蝦夷扇貝受災”。
而獐子島發布2019年上半年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19年1-6月可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2000萬元至虧損2500萬元,不過其聲稱,在一季度虧損的情況下,公司通過種業、休閑食品、海參、加工與貿易、活鮮品等業務板塊的銷售拉動,不斷提升經營業績企穩回升,公司二季度單季實現業績盈利,上半年虧損額度顯著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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