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振華超市存物箱存包過夜要收費遭質疑

振華超市免費存物箱

超市為孫女士開具的兩張發票
在超市存物忘記取,隔天再取卻被告知要收3元錢“過夜存包費”,11月5日,煙臺市民孫女士就遭遇這樣一件事。
4日中午,市民孫女士在煙臺振華商廈地下超市購物后,將已結賬的所購物品存放在超市免費存物箱內,拿著打印出的密碼紙離開。等到晚上10點多,孫女士回到家后才發現忘取所購物品,但早已過了超市打烊的時間,于是,孫女士決定次日上午再去取。
5日上午,孫女士再次來到該超市免費存物箱前,但當她用密碼紙將箱子打開時發現,箱子里的所購物品不見了,隨后,孫女士找到了超市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解釋,因為孫女士是4日寄存的物品,所以過了當日晚上9時(超市打烊的時間),超市工作人員就會將顧客遺落在箱內的物品取出保管,如果想要拿走物品,需要支付3元錢的“過夜存包費”。
在和超市工作人員理論未果的情況下,孫女士支付了3元錢將物品取走,但她認為超市此舉并不合理,因為存物時并沒有在存柜附近明顯位置看到此類規定,打印的密碼紙上也沒有任何有關提醒。
記者隨后電話采訪了振華商廈地下超市負責人孟經理,據其介紹,超市規定,消費者取回“過夜物品”時,不論物品大小、多少及貴重與否,均要支付3元錢的“過夜存包費”。并稱此項規定已實行多年,市區其他超市也都有類似規定,屬于正常合理的行為,可以為消費者開具“過夜存包費”的發票。
6日上午,振華商廈地下超市工作人員為孫女士開具了兩張分別是1元和2元的“過夜存包費”發票。對于超市存物箱上沒有“存包過夜收費”相關提醒的問題,超市工作人員解釋,以前的舊存物箱上貼過,但后來更換了新的免費存物箱后,就沒有再貼。
記者從市區沃爾瑪、大潤發等超市了解到,市民若要將遺落在超市免費存儲箱內的物品取回,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核清物品即可,并不用支付所謂的“過夜存包費”。如此一來,“過夜存包費”并非是超市的行業規定,振華商廈地下超市孟經理所講的“市區其他超市也都有類似規定”的說法并不成立。
對于超市收取“過夜存包費”的行為,煙臺市物價局價格科工作人員認為,超市根據自身需要收取一定費用屬自主行為,但必須要在超市醒目位置標示提醒,消費者遇此類問題時,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煙臺大眾網 記者 賴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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