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子煙商家仍在變換招數圍獵青少年
據新華社報道,5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認為,使用電子煙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煙,這一現象在青少年中尤為明顯。自2018年以來,國家發布了多個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禁令。但多重禁令之下,仍有商家變換招數“圍獵”青少年。
一項針對9萬余名青少年的研究結果顯示,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后成為卷煙使用者的風險,是從不使用電子煙者的2.21倍。
2018年以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先后發布多項禁令,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不得通過互聯網銷售電子煙,不得通過互聯網發布電子煙廣告。
但是,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初中學生聽說過電子煙的比例為69.9%,電子煙使用率為2.7%,與2014年相比分別上升了24.9個和1.5個百分點。
今年3月6日,全國政協委員孫承業建議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孫承業表示,評價電子煙危害不應該只看單一物質毒性高低,青少年不應該承受電子煙的健康風險,建議市場監管總局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在孫承業看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剛剛修訂,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相比成年人更加嚴格。這是我們的優勢,有法律的保障。未保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
據了解,2020年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自《通告》印發之日起,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煙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
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同日還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政策解讀》,明確指出,目前,國內電子煙市場混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大量產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煙油泄漏、劣質電池等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特別是一些電子煙企業為了提高產品的吸引力,隨意添加各類添加劑以改變電子煙口味和煙油顏色,對消費者特別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產生嚴重危害。
因此,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在2019年8月發布的《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基礎上,再次聯合發布通告,旨在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和要求,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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