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大商股權爭奪戰 超市發國有股轉讓懸疑
來源:
聯商網
2004-04-26 14:01
直至周末收市,物美仍沒有恢復交易,但是它所稱的“有關價格敏感”的事件卻已經在內地商界沸沸揚揚——4月19日,一直處于公司控制權爭奪旋渦中的北京超市發連鎖經營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超市發),將公司職工持股會所持25.03%的股權以每股3.20元人民幣的價格悉數轉讓給了物美。
隨之發生的是4月21日晚,物美又與超市發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代表海淀區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管理國有股,持超市發34.77%股權)簽訂了國有股股權托管協議,從而獲得代表后者行使對超市發的相應經營管理權。物美已實際掌控了超市發59.8%的控股權。
花費近一年時間,已持有超市發35.86%股權,并正著手收購超市發國有股和職工股的“東北王”——國內第二大商業集團大商集團,此時陷入異常尷尬的境地。
多方混戰
此前,來自大股東大商集團的超市發總經理楚樹臣,一直在為拿到超市發職工股在與各方談判。楚作為幫助大商集團在東北連續8年毫無閃失地攻城略地的老將,此番進京卻力不從心。
4月16日下午5點,超市發召開黨委擴大會議,董事長馮仁華宣布:鑒于目前國有股轉讓不成熟,不轉讓;職工股不與國有股捆綁;職工持股會獨立行使權力。而兩個月前,海淀區政府對“超市發國有股和職工股”的處置態度是,“捆綁并在北京市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銷售”。從星期五下午開始,相關各方迅速進入了“緊急動員”狀態。包括大商集團、物美和聯華超市(0198,HK)都爭相向超市發職工持股會遞送秋波。
據了解,最初物美和聯華收購職工股的報價均為每股2.85元,大商集團報價為每股2.8元至3元。據知情者透露,大商方面曾表示,可比競爭對手再高出20%。
ஸஸ最終職工持股會決定將超市發職工股轉讓給物美,但要求職工股收購價再往上調,以每股3.2元簽約成交。當晚物美向超市發職工持股會支付了總價款達7366.4萬元的支票。
相比去年7月,大商集團旗下的大商股份(600694)花1億元人民幣(其中2000萬元用于償債),通過收購天客隆92%股權,間接持有超市發34.77%股份,物美的出價似乎太高。但物美僅以7366萬元即掌握了59.8%的股權,可謂物超所值。而托管國有資產正是物美的博士董事長張文中的拿手好戲。
但物美冒的一個巨大風險是,時至今日,2003年超市發的資產評估依然沒有完成。
在國內還顯然缺乏戰略投資者的生存環境,大股東行為的不規范,使得分享投資受益并不是一樁有保障的事情。大家都要做控股股東,要的是控制權,因此內耗于控制權爭奪的拉鋸戰中。在公司治理中,股權的多元化和經營的統一化還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
通路爭奪
由北京市海淀區大大小小副食店、菜市場起家的超市發連鎖店,資產規模并不大,在這兩年多的時間里,不僅大商股份、聯華超市和物美這三家海內外上市公司想控制它,而且新疆德隆和江蘇悅達集團等也都對它青睞有加。這些收購者不顧一切入主超市發,實際上看中的是它的店鋪資源。由于城市規劃的限制,這已經成為大家都在爭奪的稀缺資源。
2001年12月8日,超市發有限公司和天客隆集團有限公司重組后的超市發連鎖有限公司,擁有的綜合超市、便利店等店鋪達101家,成為當時北京最大的連鎖企業。
但好景不長,當重組進行到2002年9月27日,因政府給莫斯科天客隆店的500萬元貼息額被超市發所拒,雙方之間的多種矛盾最終激化,此為超市發股權爭奪戰的源頭。
2003年7月,大商股份擊敗新疆德隆,成功收購天客隆,間接進入超市發。而超市發與原天客隆的緊張關系也轉移到大商股份身上。
當時的北京海淀區為解決超市發與天客隆的經營矛盾,經協商,大商股份承諾先收購天客隆資產,然后再進而收購包括超市發資產管理公司和職工持股會的股權。
但是超市發作為北京零售業的一頭利潤“奶牛”,外埠公司的大舉收購并不會被收購目標公司的各個利益方所認同。
據超市發高層稱,因內部意見不一,目前超市發管理混亂,經營每況愈下,“今年第一季度的營業額比去年同期下降了十幾個百分點”。
更為致命的是,超市發在重組時就設計了一個強力制衡各個股東單獨行動的股權結構。兩大股東——天客隆和超市發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原北京超市發商貿集團)分別持股34.77%,職工持股會占25.03%。
按照章程,在董事會中,只有2/3以上董事同意后才能形成公司的各項決議。但實際上,除非兩大股東一致行動,否則任何一方與職工持股會結盟都不能達到2/3的比例。也這意味著,除非大商主動轉讓其持有超市發35.86%股份,否則其他收購方即使收購了其余所有股份,也無法控制超市發。
“即使物美出更高的價格,大商集團也不會退出超市發,我們會進行到底。”楚樹臣和大商集團常務副總裁王志良在接受《財經時報》采訪時都明確表示。
命懸國有股轉讓
重新看一下如今超市發內部的股權結構:大商集團持35.86%,超市發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持34.77%,物美持25.03%。
按照超市發的章程,只有大商集團收購超市發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持國有股才可能超過2/3,進而變更工商登記。但如果物美收購國有股成功,其總持股為59.8%,并沒有控制公司董事會,超市發內部可能永無寧日。此不僅會損害超市發內部職工的利益,而且關乎股民的權益問題。
從目前看,超市發管理經營公司所持國有股成為解決超市發的關鍵所在,事實上,從大商股份進入超市發時也是如此。
《財經時報》獲悉,2003年年初,德隆和大商股份收購超市發時,均被海淀區政府告之:“先收購天客隆,再收購職工股和國有股”。德隆和大商股份據此承諾同時收購天客隆。而正當大商股份擊敗德隆掉頭收購職工股的時候,海淀區政府又稱,超市發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先以每股2.5元的價格回購職工股,然后將國有股在北京市產權交易中心掛牌出售。聲稱這與國資改革的相關政策吻合。
因此,2004年年初,大商集團決定通過競標的方式將國有股和職工股一并收購,但大商集團目前等來的卻是“國有股暫不轉讓”等口頭通知。
一個解釋是,北京市區一級國資委正在籌建之中,而超市發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歸屬問題”不好確定,可能要等今年年底海淀區國資委成立后,才會重提超市發國有轉讓等事宜。
溯源超市發并購困局
在2001年宣布重組以后,超市發和天客隆之間的摩擦就沒有停止過,但真正的導火索需追溯到已于2003年6月26日關張的莫斯科天客隆店身上。
形象工程
為了扭轉中國商品在俄羅斯的形象,1996年中俄兩國總理互訪時達成在俄開中國商場的共識。因此原內貿局牽頭,最后確定由下屬的國有獨資企業歐洲商業開發投資管理中心(簡稱“歐洲中心”),后者借用6066萬美元中央外貿發展基金購買俄羅斯新阿爾巴特街21號(簡稱“21號房產”,建筑面積為5982平方米)和新街村4號(建筑面積為1.8萬平方米)兩處房產作為開辦中國商場經營場地。
其時,天客隆獲得在21號房產開辦超市的經營權。
天客隆和歐洲中心在1999年2月17日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約》,雙方約定按照“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辦理。記者從天客隆獲得該合約的復印件顯示,其對“該房產租賃、房產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等條款一一注明。
本來,作為房主的歐洲中心和房客的天客隆,可以按照該協議正常地合作。
但幾天之后,天客隆集團總裁楊啟瑞獲知,之前的1999年1月28日國家有關部委召開了一個研究在俄羅斯開辦中國商場有關問題的會議。會議議定的意見主要有:“待中國商場經營企業確定后,歐洲商業中心即將產權過戶給經營企業,并由經營企業負責歸還借款,歐洲中心撤銷。”并于2月13日(國閱【1999】11號)《關于研究在俄羅斯開辦中國商場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簡稱“《會議紀要》”)的形式下發。
楊啟瑞據此認為歐洲中心故意隱瞞國家政策,而歐洲中心主任助理楊德林對《財經時報》堅稱,他們獲知《會議紀要》是在雙方簽租賃協議之后的3月初。
因此,這對房主與房客的關系開始出現裂痕,楊啟瑞要求歐洲中心將21號房產過戶給天客隆。但楊德林認為,在俄羅斯這種房產過戶屬注冊登記的買賣性質,必須按照俄羅斯法律繳納過戶費,才能確保國家房產安全。過戶費包括增值稅、利潤稅等近500萬美元,總計約1500多萬美元,而21號房產的價值僅為1096萬美元。而楊啟瑞稱,俄羅斯當地房產的轉讓費為房價的2%以下,是“歐洲中心故意不想將21號房產轉讓”。
而楊德林卻認為,關鍵因素是變更房主必須銀行同意,銀行對天客隆進行考察后,認為其資產狀況不足承擔該房產的貸款。而當時天客隆的大股東正處于變動狀態,無意顧及此事,天客隆也不再提及過戶問題。
此時歐洲中心認為那份簽訂的《房屋租賃合約》已具備法律效應,天客隆應該按照協議經營莫斯科天客隆店。但楊啟瑞卻以《會議紀要》為理由,拒絕向歐洲中心繳納租賃費和管理費,只承擔財產稅、土地稅等。
在天客隆拒絕交租金、21號房產保值增值和銀行還款的壓力下,歐洲中心于2003年6月初將21號房產賣給了一家高檔知名娛樂場所3AO《TATPYC》,莫斯科天客隆店被迫關張。事后,雙方在歐洲中心是否按照規定程序出售房產引起爭議。因此,目前雙方就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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