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和麥當勞可樂加冰 消費者質疑其欺詐
兩大快餐巨頭肯德基和麥當勞,同時分別被兩名消費者起訴,指其在可樂中加冰塊是欺詐消費者和摻假。前天,東城法院在同一天對這兩起案件進行宣判,判決可樂加冰塊“這個可以有”,同時認定消費者可決定更換為不加冰的可樂。
蘇先生稱,1月23日,他在肯德基新東安店消費,花費6.5元購買了1杯百事可樂。在飲用中他發現可樂很涼,并發現杯內至少有10塊冰。他說,購買時并沒有要求加冰塊,銷售人員也未事先詢問他。蘇先生認為,可樂加冰的行為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退還購物款,并賠償6.5元。另外,他要求提供冰塊含量的企業標準或行業標準。
庭審中肯德基辯稱,冷飲加冰是為了增加口感,這是行業慣例,并且在店內燈牌、吊旗及宣傳廣告等處,已將可樂添加冰塊以圖文形式進行了標注。蘇先生對冷飲加冰是明知的,事后也未提出退、換貨要求,因此不存在欺詐行為。
就在蘇先生起訴立案的同一天,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也因此事遭到消費者的起訴。劉先生的經歷與蘇先生相同,其訴求類似,劉先生認為未經其同意強行添加冰塊并不告知,此行為屬于摻假。麥當勞在答辯中除提到上述肯德基的解釋外,還稱快餐零售商現場制作飲料,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應遵循何種標準,也沒有禁止銷售商在可樂中添加冰塊的規定。
前天,法院對這兩起案件分別宣判,蘇先生和劉先生均敗訴,并在宣判后一致表示要上訴。
前天中午,記者在麥當勞銀座店購買了一杯可樂。付款后,工作人員將加了冰塊的可樂放在餐盤中。記者提出要求更換為不加冰的可樂時,工作人員點頭說“可以”,并囑咐說,“下次有特殊需求請提前說明。”隨后,記者來到肯德基來福士店,經歷與此相同。
■法官釋案
可樂加冰屬飲料品質特征
承辦蘇先生一案的趙法官稱,肯德基出售加冰塊的冷飲,已在店堂燈牌、收銀臺立卡及宣傳廣告等處,以圖文形式加以標注,其主觀上不存在欺詐消費者的故意,客觀上也不存在欺詐行為。消費者享有自主消費選擇權,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在選餐、付款、取餐時,決定是否購買可樂,或選擇在可樂中是否加冰塊。
而承辦劉先生案件的劉法官還認為,在可樂中添加冰塊,是麥當勞銷售該飲料的品質特征。
■業內說法
加入冰塊成本減少10%
吳先生曾在肯德基有過5年的工作經驗。他說,行業對此的官方說法是,可樂屬于酸甜飲料,冰塊溫度低,在可樂中添加同等比例的冰塊口感更好。但事實上,消費者獲得的飲料量確實是少了。
吳先生說,在可樂杯子上有兩條刻度線。如果在可樂中加冰,工作人員打入杯中的飲料會到達最高的那條線。如果顧客選擇不加冰,杯中的飲料會對應在稍低的那條線,有的也會將飲料對應在最高的刻度,這取決于各個店長。一杯加入冰的可樂,成本比不加冰的可樂低大約10%。
而在肯德基工作過8年的鄧女士則認為,冰塊的成本也不低,加不加冰成本差不多。
(京華時報 記者 王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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