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家樂福誤把牛肉標成餅干價 付款時起紛爭
徐女士購買牛肉絲時價簽上標注為9.7元,付錢時變為16.9元。
家樂福牛肉標成餅干價 付款還得按肉算
標價9.7元卻實收16.9元,家樂福回應是員工疏忽所致
前晚,成都市民徐女士在成都家樂福紅牌樓店購買了一袋牛肉絲,在付款后,她無意間瞟了一眼購物小票,發現結賬金額比標價竟多了7.2元,為了確定自己沒有看錯,她還折回拍照取證。隨后,就在她與收銀員理論的短短幾分鐘時間里,剛剛的標價牌竟被人更改了。
標價明明寫著單價9.7元,最終小票上的單價卻是16.9元。前晚,成都市民徐女士遇到尷尬一幕:選好的牛肉絲在結賬時多出了7.2元。
昨日,商場解釋稱,是因為將牛肉絲放在了餅干的售貨筐上,工作人員未及時更換價格標簽所致,愿意退還徐女士的貨款。“我是發現了這個事情,但那些買了東西又沒有發現多給錢的顧客怎么辦?”徐女士仍對超市的做法表示不滿。
遭遇
標價9.7元 結賬瞬間多7.2元
前晚9點過,在成都家樂福紅牌樓店,付款后的徐女士隨便看了一下購物小票。“咦,不對哦,這牛肉不是才9塊多么?咋收了16塊多?”徐女士告訴身旁的朋友。為了確定自己是否記錯,她又折回了購物區,在這款牛肉絲的售貨筐頂上,確實標價為:9.7元。
為了留下證據,徐女士還現場拍了照。隨后她拿著小票和收銀員理論。收銀員告訴她,掃碼出來就是16.9元這個價格,錯不了。在她的堅持下,工作人員最終與她一起前往購物區查看。
“就隔了幾分鐘,剛才的促銷價竟又變回了16.9元。”徐女士說,這令她非常氣憤,“不是我拍照取證了,他們豈不是在眼皮子底下搗鬼不認賬?”
隨后,家樂福的工作人員堅稱絕對沒有故意欺詐消費者,并說可能是因為放貨時出現的異常情況,具體原因需要進一步核查。此外,工作人員答應將這筆費用退還給徐女士。
回應
員工疏忽 退還貨款再商議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徐女士提供的小票上看到,“牛肉燈影絲”香辣味凈重80克,價格一欄為:16.9元。同時,在徐女士提供的照片上,這款牛肉存放在一個售貨筐內,懸掛在正上方的一個黃色紙牌上標有“9.7元”的字樣,但該標價牌并未寫明商品名稱。
昨日下午3點過,商場內的該款“牛肉燈影絲”仍擺放在同一位置,只是頂上紙牌的標價已換成“16.9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初步調查,此次誤會是因為這個售貨筐原本促銷的是一款餅干,工作人員臨時將“牛肉燈影絲”放入了該筐促銷后,僅換了貼在筐四周的小標價簽。懸掛在正上方的促銷價因員工疏忽未及時更換。
“顧客可能看了上面的促銷價,未細看筐上貼的標價,所以導致了這場誤會。”工作人員說,除了退還貨款外,將和顧客商議再作出具體處理決定。
揭秘
標價不一 人為疏忽占9成
針對此事,記者也采訪了一位在成都某大型超市做了近10年管理的馬女士。昨日下午,馬女士告訴記者,一般來說,明目張膽搞價格欺詐的超市只是少數,因為不少消費者現在已經有了核對小票的習慣,“一旦發現問題,超市得不償失”。
“出現小票與標價不一致的情況,多發生在商場促銷期間。”馬女士說,因為遇到價格變動,大型商場在頭天晚上會讓工作人員換價簽,如果來不及改完,有可能一整天就是之前的標價。還有一些是因為工作人員疏忽,在換的時候出現了漏網之魚。“從我遇到的來看,這種人為疏忽的占到了近9成。”馬女士說。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因為收銀系統出了問題,系統價格和實際賣場價格出現了偏差,但這種情況相對較少。
律師建議
養成核對小票習慣 發現后應及時取證
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陳軍律師說,一般來說,超市有成千上萬種貨號,消費者根本無暇注意或記住標簽上的價格,結賬后大多也不會仔細核對,部分不良超市正是抓住了顧客這種習慣進行價格欺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明確,經營者違反價格法可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針對此事,陳軍認為,盡管售貨筐貼有實際價碼的小標簽,但超市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誤導消費者,一旦查明為故意欺詐,應處以相應罰金,并賠償消費者。陳軍說,在他以往遇到的消費者維權中,消費者往往只能提供小票,而不能出示超市當時貼著的價格標簽等證據。像徐女士這樣及時取證,在事后維權中尤為重要。他提醒消費者,平時購物時應養成核對小票的習慣,一旦發現價格不對,應盡量拍照取證,再找商家理論。
(華西都市報記者 吳柳鋒 攝影吳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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