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樹要求應聘者抵押房產終身服務 涉嫌違反勞動法
聯商網消息:8月19,海南椰樹集團發布的一則招聘啟事引發熱議。
招聘啟信息顯示,“椰樹培養職業經理學校”公開招聘職業經理,待遇優厚。總經理有百萬年薪、有別墅獎、有分紅股獎、有海景房獎;副總經理年薪是總經理的20-80%,獎勵分紅股獎、海景房和別墅。
招聘條件中提到,應聘者承諾終身在“椰樹”服務,承諾以房產作抵押,離開“椰樹”以房產償還。
此外,椰樹還在招聘中稱,應聘者應“忠誠不謀私,顧事業不顧家”。目前,該招聘信息已被刪除。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椰樹集團人事部相關人士稱,該招聘仍然有效,符合條件者可按要求把簡歷投到郵箱,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錄取。
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從勞動合同法角度分析,椰樹集團涉嫌違法。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明確了這類行為的處罰規則,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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