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薈團被行政處罰150萬 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
5月27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獲悉,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社區團購平臺“十薈團”不正當價格行為再次作出頂格罰款并責令停業整頓。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互聯網平臺利用資金、流量優勢進軍社區團購,以補貼低價形式爭奪市場,損害了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
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十薈團處以150萬元人民幣頂格罰款,并責令“十薈團”平臺江蘇區域停業整頓3日。
3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已依法對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等社區團購平臺不正當價格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企業積極整改。
近期,根據價格監測及舉報線索,發現“十薈團”雖聲稱積極整改,但在部分地區的業務仍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為。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對其涉嫌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為再次立案調查。
經查,“十薈團”為了排擠競爭對手,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3月11日銷售“庫爾勒小香梨 250g”,進貨成本3.89元,銷售價格0.99元,實際銷售2萬多份;4月7日銷售“藍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鹽 500g”,進貨成本0.57元,銷售價格0.1元,當日銷售11萬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同時,“十薈團”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如2021年4月29日秒殺銷售“黑芝麻糊65g”,標示“¥1.45,直降3.05元”,經查,該商品原價為1.36元;2021年4月29日銷售“白玉絲瓜”,標價4.99元,劃線價8.88元,經查,“十薈團”采用劃線價形式進行價格比較,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的含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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