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盲盒經營指引:售價不高于200元 不得面向8歲以下兒童
1月14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日前印發的《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舉行新聞通氣會。
《指引》適用于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盲盒經營者,以及向本市消費者銷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經營者。
據了解,《指引》指出,盲盒經營活動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一般在生活消費、文藝娛樂等領域內開展。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銷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對銷售資質、存儲運輸、使用條件等方面有嚴格要求的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活體動物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
在售價方面,《指引》對具體盲盒經營活動提出了倡導性建議,推動平臺規范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盲盒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普通款商品與隱藏款商品的成本價格差距不應過大。同一經營者同時通過盲盒形式和公開方式銷售同一商品的,盲盒形式的售賣價格不應高于公開方式的售賣價格。
盲盒經營應堅持小額、非現金屬性,單個盲盒商品的售價一般不高于人民幣200元。
盲盒經營者應將商品種類、抽盒規則、商品分布、商品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商品價值范圍以及每個系列可以抽取的次數、金額限制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保證消費者在購買前知曉。
盲盒經營者不得通過后臺操縱改變抽取結果、隨意調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變相誘導消費。不得以折現、回購、換購等方式拒絕或故意拖延發放盲盒。不得設置空盒。
《指引》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銷售現場詢問或網絡身份識別等方式,確認已取得相關監護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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