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能姚振華被約談
聯商快訊:7月15日,來自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人壽”)一則公告引發業內外關注。前海人壽官網發布的重大事項信息披露報告顯示,該公司收到了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監管意見書。
據意見書披露,近日該公司股東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在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發布公告,稱已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免去前海人壽沈成方的公司董事和總經理職務,免去陳琳的公司監事等職務。經核查,該公司對召開上述會議不知情,會議未按照公司章程和監管要求向全體董事和監事發送通知,且未提前通知監管機構。上述會議違反了《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第七條和公司《章程》第七十一條。
臨時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對應由公司決策的事項提出具體意見,直接干預公司正常經營,不符合《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第十四條。
針對上述問題,銀保監會人身險部提出如下監管意見:
(一)立即進行問題整改,銀保監會已對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姚振華進行了監管約談,責令改正違規問題。要求該公司依法通知各股東、董事會成員,上述臨時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相關程序及決議不符合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應立即糾正不當行為,消除不良影響。要求該公司股東要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嚴格依法依規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責任義務。公司董事應盡職、審慎履職,獨立董事應發表客觀、公正的獨立意見,誠信、獨立履職。
(二)嚴禁股東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要求該公司股東要嚴格執行《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監管要求,維護保險公司獨立運作,不得濫用控制權干預公司經營,侵害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
(三)切實維護公司局面穩定,要求該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堅持獨立自主經營,落實風險隔離機制,維護公司業務和人員穩定,保障公司資產、資金安全。在前期壓縮業務規模,強化保險資金管控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償付能力,防范化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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