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電器:孫為民任副董事長 金明任總裁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0年7月23日(星期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通知,2010年7月27日下午14時在本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與會董事一致推舉張近東先生主持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董事長的議案》;
會議選舉張近東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
關聯董事張近東先生在審議該議案時回避表決。
二、基于公司長遠發展的需要,并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擬設副董事長崗位,協助董事長開展戰略發展規劃的相關工作。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規要求,公司擬對《章程》以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部分條款進行相應修改。
1、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一致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第四章第七十二條中:“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修改為:
“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兩位或兩位以上副董事長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
(2)原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九條:“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由公司董事擔任,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罷免。”修改為:
“公司設董事長一名,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罷免。”
(3)原第五章第一百二十一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
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修改為:
“公司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公司有兩位或兩位以上副董事長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東大會審議。
2、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改情況如下:
原第二十七條“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修改為:
“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兩位或兩位以上副董事長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董事會擬選舉孫為民先生為公司副董事長,相關的選舉程序將在公司《章程》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啟動。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裁的議案》;
同意聘任金明先生為公司總裁,全面負責公司的運營管理。
關聯董事金明先生在審議該議案時回避表決。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副總裁的議案》;
同意聘任孟祥勝先生為公司副總裁,分管公司戰略規劃、組織體系建設以及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同意聘任任峻先生為公司副總裁,分管公司財務戰略與規劃、信息體系建設工作。
關聯董事孟祥勝先生、任峻先生在審議該議案時回避表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關于續聘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同意續聘朱華女士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對于上述三至五項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如下:
同意聘任金明先生為公司總裁,同意聘任孟祥勝先生、任峻先生為公司副總裁,同意聘任朱華女士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的議案》;
經公司第四屆董事審計委員會提名,同意聘任戴志成先生為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戴志成先生簡歷見附件。
特此公告。
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會
2010年7月28日
附件:簡歷
金明先生:中國國籍,1971年出生,漢族,本科學歷,曾任蘇寧交家電(集團)有限公司營銷管理中心總監,現任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裁、江蘇蘇寧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南京蘇寧工程設備銷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蘇松橋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蘇蘇寧中央空調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蘇酷博睿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南京蘇寧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南京白下蘇寧電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香港蘇寧電器有限公司董事、GRANDAMAGIC LIMITED董事、香港蘇寧采購有限公司董事、香港蘇寧鐳射電器有限公司董事、超霸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港寧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金明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最近五年未在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截止2010年3月31日,金明先生持有公司1.72%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孟祥勝先生:中國國籍,1972年出生,漢族,本科學歷。孟祥勝先生曾任海爾藥業浙江市場部經理、南京東方智業管理咨詢顧問公司管理顧問,現任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裁。孟祥勝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峻先生:中國國籍,1977年出生,漢族,本科學歷,現任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任峻先生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華女士:中國國籍,1965年出生,漢族,大專學歷。曾任中外合作樂富來實業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監、第二屆監事會主席,現任公司財務負責人。朱華女士與公司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系,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戴志成先生:中國國籍,1980年出生,漢族,本科學歷,先后任北京蘇寧電器有限公司財務部主管、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副部長、流程優化中心經理助理、財務總部辦公室副主任。戴志成先生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系,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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