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日期是超市食品安全底線
聯商網特約評論:今麥郎涉嫌過期產品涂改生產日期送回超市,9月5日被沈陽工商部門查處的消息傳出。距離某供應商業務員修改沃爾瑪杭州2000袋生粉生產日期的查處時間不到一周,跟蒙牛義烏浦江3000箱臨期牛奶生產日期遭改晚6個月的爆料也不過半月。
今年2月起,國家工商總局要求超市對即將過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孰不知,竟有這么多明示的生產日期是假的,瞞過了超市,欺騙廣大消費者!這就是一鍋粥了,影響零供關系,又如何向消費者提供信得過的商品?
這三個案例的共同處,都是違規改動食品生產日期。差異的地方在于,包括今麥郎在內的方便面生產銷售企業,只要有臺灣康師傅在,生意都不好做。那怎么辦呢?改日期就是最笨的一種辦法:“我總能賣掉”,把庫存消化于無形,把商業道德和食品安全拋之腦后。這里的癥結,應該是沈陽地區某代理商和總部間缺乏有效對接和對退換貨制度的嚴格執行。
而沃爾瑪,客觀說,其公關回應等相關處理較有誠意。而導致供應商業務員做手腳的原因也是因為沃爾瑪的嚴格,“一旦商品超過了保質期內的1/3,超市就會拒收”。這是相當苛刻的,但若碰上了短視、急功近利的供應商,難免陰溝里翻船。
國際零售巨頭沃爾瑪,固然足夠標準、規范,卻在中國各地實施、應變時未必合適,因為他們可能會遇到最聰明、容易討巧的一些中國供應商,而這個業務員實際上就是個體戶,只不過掛靠在一個中型供應商企業那里而已。由此可見,沃爾瑪號稱全球供應商編號的系統仍然缺少更好的監督。
蒙牛則是食品安全問題慣犯,牛根生企業創始時民企情懷與管理規范盡去,應該投“死緩票”。此處不展開,另有前文《時光流逝而蒙牛茍安》專述。
更麻煩的是,據不完全媒體報道統計,中國零售業內此類事件并不鮮見,以2011年1月至今的大型連鎖超市為例。如2011年5月4日,家樂福杭州虛標生產日期,店員讓顧客別聲張;2012年3月,泰州家樂福生鮮食品生產日期標注不規范。2011年5月5日,“梅菜扣肉”有倆生產日期,煙臺大潤發被指賣陳貨;2011年10月,長沙大潤發一包香辣魚有兩生產日期。2012年2月,濟南沃爾瑪散裝食品不標注生產日期;2012年7月,南昌解放西路沃爾瑪被指改商品生產日期。
2011年9月2日,臺州椒江Tesco樂購一包香腸兩個生產日期遭質疑。2012年2月,武漢易初蓮花銷售過期食品,豆干嫌篡改生產日期。2012年7月,南京某歐尚罐頭贈品竟有兩個生產日期。2012年7月,上海聯華等超市清美豆制品生產日期隨意變。
2011年5月,深圳集味佳隨意改生產日期,基本無有效監管,商品進入東莞的Tesco常平店、家樂福世紀廣場店、百佳聚福豪苑店等。2011年8月29日,速凍湯圓被擦去日期后重新打上更新日期,長沙家樂福超市芙蓉廣場店、韶山南路店,沃爾瑪超市黃興路店、雨花亭店被查實。
關于“時間”,其實是個極富魅力的話題。《論語》有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霍金作《時間簡史》偉著。還曾有一部熱播電影《大話西游》里有句經典臺詞,“假如上天給我一個機會……”,說到了未來期限一萬年和后悔。
但食品生產日期,卻是個很嚴肅的標準,不容置疑、更改,有效期就是食物的生命周期,像昆蟲里的螞蚱不過冬,像人類身份證,18歲成年,壽命亦有限,“人生七十古來稀”。絕對含糊不得。
我之呼吁,供應商切莫擅改生產日期,聰明反被聰明誤!而超市連鎖企業尤其應該嚴把采購、進貨、銷售關,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始終高度關注食品安全,這是功德無量的事,一來管理規范,企業實力增強;二來取信于消費者是企業最根本的承諾和保障;三來為行業健康發展作貢獻。政府部門嚴抓食品安全,是促進中國商貿業的保障,更是推動零供關系一心為消費者的具體表現。
(聯商網特約評論員 林尚玉/文 博客http://blog.linkshop.com.cn/u/2813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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