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美收費有玄機? 一消費者較真獲退款
(前后兩次的小票以及發(fā)票,紅色部分內(nèi)為多掃描的物品)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一市民李先生(化名)向中新社浙江分社投訴,他在上海物美大賣場杭州西城廣場店購物,在結(jié)算時被多收取了部分費用。
據(jù)李先生反映,2008年5月25日,他到上海物美大賣場杭州西城廣場店去購物,購買了一批物品。在收銀時,上海物美大賣場杭州西城廣場店將物品小票打了出來并收取了李先生556.80元。
在李先生開完發(fā)票,將物品放到車上準備離開時,李先生將自己所購物品和小票對了一下,無意間竟發(fā)現(xiàn)小票上平白多出了2件自己本來沒有購買的物品。這兩件物品是兩件“味全每日C100%”,單件價格為18.90元,本來李先生只購買了2件,但小票上卻顯示是4件,因此李先生被多收取了37.8元。
隨后,李先生找到了上海物美大賣場杭州西城廣場店當日值班主管反映了情況,該名主管在聽取了情況后,重新給李先生打了張小票并退回了多收取的費用。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多收取費用?這名主管解釋:是工作人員的失誤,具體原因可能是因為在收銀的時候,掃描槍和平臺均可以掃描物品,無意間重復掃描造成的。消費者認為,物美超市在平臺上設置掃描裝置讓消費者很難發(fā)現(xiàn),這種所謂的誤操作說法不成立,其中一定有玄機。
浙江省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委員會相關(guān)人士認為,如果是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由于工作疏忽無意間造成的過錯,那么,物美大賣場杭州西城廣場店向消費者退回了多收取的費用并道歉是合理的;如果設置了不合理的掃描計費裝置,那就故意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chǎn)權(quán)。
(中新浙江網(wǎng) 見習記者 古其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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