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儲物柜“失職”家樂福被判賠500元
來源:
聯商網
2007-10-24 08:39
消費者在家樂福購物時,將物品寄存在自動儲物柜,但購物后卻發現自己的物品丟失。記者昨日獲悉,海淀法院一審判令家樂福公司賠償消費者王小姐丟包損失500元。
2007年8月9日,王小姐與其朋友共6人到家樂福公司中關村廣場店進行購物。王小姐稱將隨身攜帶的兩個包裹寄存在自動儲物柜內,待購物結束提取寄存物品時發現密碼條中的密碼失效,無法取出物品,后打開所有儲物柜后均未找到王小姐所有的物品。王小姐以家樂福公司未盡保管義務為由,要求家樂福賠償經濟損失75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小姐在家樂福公司進行免費存包,雙方已形成無償保管合同關系。無償保管就是要求保管人像保管自己的物品那樣盡到同樣的注意義務。本案中家樂福公司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因此,法院認定,家樂福公司應對王小姐物品丟失的損害結果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本案中,王小姐稱其寄存了數碼相機等貴重物品,但未在存包前向保管人家樂福公司予以聲明,對此,法院判決家樂福公司僅按一般物品向王小姐進行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法院酌定。最后,法院判決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賠償王小姐500元。
(北京青年報:李罡 韋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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