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遭質疑 “雙倍返還差價”難兌現
前日下午,本報接到漢口孫女士投訴稱,她在家樂福建設大道店購買了一批化妝品,經比較,家樂福店賣的產品比其他店的同類產品貴了很多,她按家樂福的相關承諾前去找補差價時,卻多次遭到拒絕。
孫女士在漢口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欲購買一批化妝品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10日下午,孫女士與單位的另一名員工吳先生一同到家樂福建設大道店采購了某品牌的面膜36盒、爽膚水14瓶,因為家樂福同品牌的面膜和爽膚水數量不夠,兩人于是前往另一家超市補購。
在另一家超市,孫女士和吳先生發現,同品牌同條碼產品,另一家超市的面膜一盒竟便宜了13元,爽膚水一瓶便宜了6.4元。孫女士算了一下賬,他們在家樂福所購買的產品足足貴出了557.6元,她想起了家樂福總服務臺展板的一項承諾:若您在其他賣場發現同樣的商品(同一名稱或條碼)但價格比我店低廉,可于購物后7日內憑海報廣告或收銀小票,我們將雙倍返還差價。兩人商量在另一家超市補購完同類產品后折回家樂福找補差價。
10日晚,孫女士和吳先生在家樂福等了近兩個小時沒有等到所謂的“雙倍返還差價”,而是得到家樂福某位主管的“兩條選擇”:全部退貨或只補一盒面膜的雙倍差價26元。夜已深,孫女士和吳先生不滿這個答復,于是暫時離開家樂福賣場。11日,兩人再次前往家樂福希望店方履行承諾,但事情仍沒有進展,于是撥打了本報的投訴電話和工商部門電話。
昨日上午,記者陪同孫女士和吳先生前往家樂福建設大道店了解情況,客服人員告知會聯系上級領導前來接待處理此事,但孫女士和吳先生在服務臺前站著等了近一個小時,仍不見有人前來接洽,只好前往江岸區花橋街工商所投訴。工商所12315調解辦工作人員李先生認真備案登記,了解了事情經過,并表示會盡快調解處理此事。
(楚天金報 記者王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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