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進場費錢規則:兩平方米收2萬
8月31日,素有“火爐”之稱的武漢,天氣溫和。家樂福洪山店,門庭若市。
離中秋節尚有一段時日,家樂福早在8月26日就開始做起了“中秋特惠季”的促銷活動。活動吸引著不少顧客的關注。
“每到節慶促銷,我們就得意思一下。”家樂福一供貨商張松民(化名)表示,家樂福舉行促銷的時候,供貨商都要繳納一定的節慶費,“具體數額依各家銷售額的情況而定。”
除去節慶費,還有條碼費、陳列費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讓供貨商們怨聲載道。
向供貨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業已成為家樂福的一種盈利模式。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家樂福在華部分門店利潤約50%源于渠道收費。
“我們不能拒絕。因為不僅家樂福如此,其他賣場也是這樣的情況。”張松民嘆了一口氣。
“天下賣場一般黑”
張松民是湖南某休閑食品的供應商。去年他與家樂福簽訂了合同,將產品放進了家樂福在合肥的一家賣場。為此,他付出了兩萬元的代價,在家樂福獲得了一塊不到2平方米的展賣面積。
兩萬元中,5000元是條碼費,6000元交給家樂福的采購員,6000元是陳列費,2000元交給管理休閑食品的課長,1000元給生鮮處處長。在兩萬元費用當中,只有5000元的條碼費開具了發票。“我清楚,其他錢實際是進了采購和課長、處長個人的口袋。”張松民苦笑著。
盡管費用交納得不明不白,他依然表示,“如果按家樂福正常程序繳納費用,總額不相上下,把錢給了課長等管理人員,也方便今后打交道。”在他看來,將錢塞給私人更為劃算。
每到家樂福節慶、店慶抑或是舉行促銷的時候,各個供貨商都須向家樂福交納費用。“我供應的是一個小品牌,一年的銷售額也不大,加之和管理層的關系都比較好,所以基本不用交。”這時,張松民反而為自己當初的選擇慶幸,“但是意思一下是免不了的,給幾百塊錢給課長和處長就足夠了。”
盡管在稱呼上,入場費不復存在,張松民仍然改不了這個習慣,因為“本質上還是渠道收費,只是換了個叫法”。
家樂福的這一套做法早被國內的連鎖銷售企業活學活用。
一名前國美廣州分部業務代表李忠(化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國美收取入場費也是利用其他名目,諸如賣場維護費、促銷員培訓費等。“節慶和店慶的時候,各個供貨商也需要交錢,或者是免費提供一些贈品。”
國美的老對手蘇寧也不例外,一名不愿具名的蘇寧江西分部的采購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及時糾正了“入場費”這一叫法,“在蘇寧,我們稱之為促銷費”。
入場費只是供貨商需交納金額的冰山一角,扣點的收取則進一步擠壓了供應商的利潤空間。“休閑食品的毛利較高,扣點是35%,毛利較低的,像肉類就收取3%-5%的扣點。”張松民如是說。
此前,在物美和華潤萬家做過四年采購的張松民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收取渠道費和扣點在連鎖賣場里十分普遍,“天下賣場一般黑,這早已是業內潛規則了。只不過家樂福的收費是最高,而沃爾瑪較為規矩。”
就是否收取進場費,記者向沃爾瑪方面詢問。沃爾瑪中國公共事務部工作人員鄭重給予了明確否認,但是當記者追問是否以條碼費等其他形式收取時,鄭重未置可否。
面對相同的問題,華潤萬家公關總監劉岫軍的回答是,“我不敢說這個絕對不存在。”同時,他也認為,“收不收費,完全是市場化的選擇。市場認可的就是合理的。”
潛規則之痛
在入場費的收取上,實則是零供雙方實力博弈的結果。
品牌競爭力學創始人李光斗表示,到底是店大欺“供”,還是“供”大欺客,這由雙方的實力決定。如寶潔或者可口可樂,此類產品已經深入到國人的日常生活當中,在與零售商談判的時候,自然擁有更多的話語權。
國美業務代表李忠告訴記者,國美對待不同企業會收取不同價位的入場費,具體金額依據廠商的實力而定。“像美的,只需交10萬元的入場費便可進入廣州的五十多家國美;而像我經手的另一個浙江的小品牌,則要交相當于美的入場費兩倍的費用。”在扣點收取上,大型企業為5%-8%,中小企業則高達15%-30%。
李光斗痛陳以家樂福為代表的盈利模式的弊端,“入場費無異于坐地收錢,扣點就像是雁過拔毛,讓中小企業不堪重負。”他認為,企業發展初期缺乏自有的銷售渠道,不得不借助連鎖零售企業。然而,苛刻的收費讓中小企業的品牌孵化功能無法得以釋放,阻礙了中小企業的成長。而中小企業當中,大部分是民營企業,是民族企業。
著名經濟學郎咸平怒斥以家樂福為代表的外國連鎖,利用自己雄厚的資本,改寫中國零售游戲規則,對中國幼稚的民族工業造成了很大的損傷。
郎咸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說,家樂福對渠道利潤高度依賴的盈利模式,讓國內的零售業都紛紛效仿,這是一種目光非常短淺的做法。因為這會使國內零售業脫離最根本的盈利模式,商家放棄市場研究,放棄內部管理和成本控制,會導致全行業經營能力的全面退化。
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公關總監陳志強也撰文表示,家樂福對供貨商近乎“殘酷”的“盤剝”,雖然讓中國企業獲得大量訂單,讓中國制造搭上出口快車,但事實上,這種剝削帶來的出口,只是進行重復的簡單再生產,極薄的利潤根本無力去升級產業。這讓“中國制造”變為“中國創造”的道路也變得更加漫長。
與此同時,家樂福與供貨商的關系日益緊張,也嘗到了自己種下的惡果。
三個月前,因家樂福收取高額入場費,供貨商趙明華一紙訴狀將之告上法庭。家樂福最后被判賠原告750萬元。在更早的2003年,上海炒貨協會也因此向家樂福斷貨。
中投顧問零售業高級研究員顧雪榮認為,家樂福不積極建設與供貨商的戰略關系,加之盈利模式單一,以后還將遭遇更大的困難。
家樂福在海外市場上一直未能實現良好的業績,陸續撤離的一些海外市場都屬于經濟發達地區。
僅是今年,家樂福先是無奈放棄意大利南部市場,接著關閉在比利時的21家門店和法國的總部大樓; 3月11日,在日本艱苦經營10年無果后,家樂福也黯然收場。即使在家樂福的大本營—法國,它的銷售業績也出現了同比下滑趨勢。
唯獨在中國,家樂福表現優異,今年將增加20至25家新店。
對此,李光斗曾提出“家樂福指數”:家樂福的開店數量與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成反比。商業經濟越成熟的市場,家樂福越是難以成功;商業經濟不發達的市場,家樂福則較容易成功。
黎雪榮介紹說,沃爾瑪與家樂福代表了零售的兩種盈利模式。盡管沃爾瑪也收取少量的入場費,但是它主要還是依靠其完善的價值鏈體系,不斷降低物流成本和采購成本,以此實現盈利。而家樂福的盈利模式則更偏向于向上游供應商收取高額入場費,擠壓供應商的利潤。
另一方面,由于家樂福實行單店配貨,各門店自行采購,門店擁有相當大的權力,課長、處長有權同供應商談判促銷進價、促銷費用等。這也為商業賄賂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在黎雪榮看來,家樂福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并非靠收取入場費實現盈利,只有在中國,家樂福采取了這種盈利模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我國法律法規的不完善。
家樂福在韓國也曾有強迫供貨商削價向其供應商品,以及故意拖延與供貨商簽訂合同等不公平交易的行為。供貨商曾將此事向韓國公平貿易交易委員會反映。2006年7月,該委員會責成家樂福加以改正,并對其處以146萬美元的罰款,并稱這是韓國對全國零售業實施公平交易檢查的步驟之一。
次年4月,家樂福便將在韓公司賣給韓國Eland公司,從此撤出韓國市場。
我國在對待賣場入場費的問題上,態度一度搖擺不定。
2004年10月,國稅總局公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業內人士認為,這表明政府承認了收取進場費的合法性,但并沒有對合理性進行規范。
兩年后,商務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明令禁止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等費用,但情況并未好轉。這一公告如今更像是一紙空文。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學教授劉少軍指出,我國在此相關問題上缺乏相關的明細條文,難以執行;另一方面,工商局、發改委都具備相關的職能設置,卻容易造成職權不清的問題,因此可以借鑒韓國經驗,成立類似“公平貿易交易委員會”的專門機構,負責處理這類事務。
(時代周報 特約記者彭巖鋒 本報記者龍婧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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