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王填兩會建議:“村企”合作助推共同富裕
聯商快訊: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長王填今年兩會已準備9份建議。其中之一是《關于“村企”合作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議》。具體內容如下:
案由:
近年來,伴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我國農村經濟呈現出經營主體多元化、產業發展多元化格局。其中,民營企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鼓勵民營企業助推集體經濟向縱深發展,是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力舉措,也是推動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
案據:
農村集體經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有效中介橋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既能大幅度提高生產力和農民純收入,又能保證農民更好應對市場大環境的挑戰。隨著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既面臨著挑戰,又面臨著機遇。單憑一家一戶難以實現鄉村振興,需要依靠組織管理和整體規劃,集體經濟作用日益凸顯。
積極探索創新集體經濟的多種實踐形式,基于本土鄉村已有的特色資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農則農、宜商則商,突出特色;讓村集體經濟組織行動起來,盡快高質量盤活農村閑置集體資源,多種方式發展集體經濟,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新模式,這對建設未來鄉村共同富裕至關重要。
建議:
1、進一步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定位。在2017年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持續開展年度資產清查。對集體資產的性質、權屬、經營模式予以明確定義,合理界定集體經濟組織與民營企業之間的合作經營范圍,并列入相關組織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讓民營企業在與集體經濟組織的合作與競爭中有法可依。
2、進一步動員民營企業參與村企合作。按照“主動參與、積極作為、精準幫扶、互惠雙贏”的原則,以“萬企興萬村”行動、同心美麗鄉村建設等為抓手,組織動員廣大民營企業和商會組織,與村委會結對幫扶,找準適合發展路徑,合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3、探索對民營企業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股份和收益,實施一定稅費減免和稅前加計扣除。
4、拓寬村企合作經營范圍,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可支配的資產資源作價入股、資產托管、租賃、承包經營等多種經營模式與民營企業合作,參股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及其他工商企業,共建農業產業園、創新創業園、農業科技園和鄉村旅游示范區等,發展農村混合型經濟。
5、強化村企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支撐。對村企合作經濟組織與其他集體經濟組織一視同仁,實施同等扶持優惠政策。加強村企合作經濟組織水電油氣和物流保障。村企合作經濟組織所需的農業生產和附屬設施用地,按照農用地進行管理。
6、鼓勵金融機構將村企合作經濟組織納入“三農”信貸投放范圍,創新抵押物內容、強化融資擔保,探索將財政補助直接投入村企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村企合作經濟組織。
7、不斷深化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優化資源要素配置。著力營造有利于村企合作發展的鄉村文化,避免村企合作遭遇合同外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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